黄禹锡正式被诉三宗罪 检方10韩元都不放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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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 08:55 新京报 | ||
![]() 5月12日,韩国首尔检察厅外,黄禹锡的支持者举行声援集会。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科技图片 首尔地方检察厅决定以欺诈罪、挪用公款罪及违反《生命伦理法》罪名对其提起诉讼 韩国首尔地方检察厅12日发表了黄禹锡干细胞造假事件的最终调查结果,决定以欺诈罪、挪用公款罪以及违反《生命伦理法》的罪名起诉黄禹锡。同时遭到起诉的还有黄禹锡的几名重要助手。 欺诈罪 主导论文造假 检察官说,2004年1月,黄禹锡在美国实验室发现从韩国带去的1号干细胞照片清晰度不够,这个实验室由其合作伙伴、美国匹兹堡大学教授杰拉尔德·夏腾负责。黄禹锡随后给助手朴钟赫打电话说:“其他干细胞照片也行,寄来清晰的照片。”此后,相关虚假照片刊登在2004年美国《科学》杂志上,作为其论文的一部分。 黄禹锡还涉嫌指示研究组在2005年发表于《科学》杂志的论文中捏造有关干细胞数量、干细胞DNA分析结果、畸胎瘤的形成、类胚胎体的形成和适应性免疫结果等各种数据。 因此,检察官认为,黄禹锡是整个论文造假事件的总策划人,对此事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欺诈罪。 挪用公款罪 挪用28亿韩元 黄禹锡在经济方面的问题是此次调查的另一重点。检察官说,黄禹锡私自挪用政府和民间组织提供的28亿韩元(约合300万美元)研究经费,用于非法收购人类卵子进行研究以及向政界人士提供政治捐款等,涉嫌挪用公款罪。 调查发现,在通过编造论文骗取国民信任后,黄禹锡夸大了其干细胞技术的效率和转向实用的可能性,在2005年9月从两个民间机构分别骗取10亿韩元(107万美元)研究经费。 黄禹锡还涉嫌在2004年11月至2005年2月利用虚假增值税发票,得到1.93亿韩元(21万美元)政府支援研究经费和5000万韩元(5.3万美元)新产业战略研究院的研究经费。 2000年10月至2005年2月间,黄禹锡从新产业战略研究院提供的“购牛费”中累计挪用5.92亿韩元(63万美元),经洗钱后贪污。 违反《生命伦理法》 给提供卵子妇女报酬 在《生命伦理法》生效后的2005年1月至8月间,他向汉拿山妇产医院的25名患者提供3800多万韩元(4万美元)手术费,作为她们提供卵子的报酬。 根据韩国《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挪用公款罪最多可判处10年监禁。而违反《生命伦理法》的最重惩罚是3年监禁。 此外,黄禹锡的另几名助手李柄千、姜成根和尹贤洙也涉嫌挪用研究资金,数额在5800万韩元(6.2万美元)至2.96亿韩元(32万美元)之间。汉拿山妇产医院院长张尚植也因违反《生命伦理法》参与人类卵子交易而遭起诉。 赵卓昀(新华社专稿) -反应 黄禹锡:检方10韩元都不放过 在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12日公布了对“干细胞论文造假事件”调查结果后,该事件的当事人全部关了手机,保持着沉默。 只有黄禹锡在11日接受了媒体电话采访。当时,就记者提出的“最近的精神状态怎么样”一问,黄禹锡说,很难过,现在不想说什么,以后再说吧。 黄禹锡还说,检察机关在调查研究费用的使用情况时,连10韩元都没有放过。希望我给国民们添的麻烦到此为止。 黄禹锡就“你最近在哪,过得怎么样”一问说,我现在只是在某处平淡地生活,现在不想多说什么。 而在首尔检察厅公布调查结果的12日,黄禹锡关了手机。黄禹锡的律师表示,黄禹锡目前还没有就检察机关的调查结果公开表态的计划。 相关专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