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检察厅起诉黄禹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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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 06:30 京华时报 | ||||||||||
造假事件调查结果公布 认定欺诈挪用公款属实 韩国首尔地方检察厅12日发表了黄禹锡干细胞造假事件的最终调查结果,决定以欺诈罪、挪用公款罪以及违反《生命伦理法》的罪名起诉黄禹锡。同时遭到起诉的还有黄禹锡的几名重要助手。
黄禹锡是造假主谋 韩国联合通讯社说,检察官12日在瑞草洞首尔地方检察厅大楼第6层大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造假事件的调查结果。 检察官说,2004年1月,黄禹锡在美国实验室发现从韩国带去的1号干细胞照片清晰度不够,这个实验室由其合作伙伴、美国匹兹堡大学教授杰拉尔德·夏腾负责。黄禹锡随后给助手朴钟赫打电话说:“其他干细胞照片也行,寄来清晰的照片。”此后,相关虚假照片刊登在2004年美国《科学》杂志上,作为其论文的一部分。 黄禹锡还涉嫌指示研究组在2005年发表于《科学》杂志的论文中捏造有关干细胞数量、干细胞DNA分析结果、畸胎瘤的形成、类胚胎体的形成和适应性免疫结果等各种数据。 因此,检察官认为,黄禹锡是整个论文造假事件的总策划人,对此事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欺诈罪。 涉嫌挪用巨额公款 黄禹锡在经济方面的问题是此次调查的另一重点。检察官说,黄禹锡私自挪用政府和民间组织提供的28亿韩元(约合300万美元)研究经费,用于非法收购人类卵子进行研究以及向政界人士提供政治捐款等,涉嫌挪用公款罪。 调查发现,在通过编造论文骗取国民信任后,黄禹锡夸大了其干细胞技术的效率和转向实用的可能性,在2005年9月从两个民间机构分别骗取10亿韩元(107万美元)研究经费。 黄禹锡还涉嫌在2004年11月至2005年2月利用虚假增值税发票,得到1.93亿韩元(21万美元)政府支援研究经费和5000万韩元(5.3万美元)新产业战略研究院的研究经费。 2000年10月至2005年2月间,黄禹锡从新产业战略研究院提供的“购牛费”中累计挪用5.92亿韩元(63万美元),经洗钱后贪污。 在《生命伦理法》生效后的2005年1月至8月间,他向汉拿山妇产医院的25名患者提供3800多万韩元(4万美元)手术费,作为她们提供卵子的报酬。 此外,在2001年6月至2005年11月间,黄禹锡还分154次将5490万韩元(5.9万美元)政治捐款提供给数十名政界人士。同时,他还把1400多万韩元(1.5万美元)的礼物送给赞助企业高层。 根据韩国《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挪用公款罪最多可判处10年监禁,而违反《生命伦理法》的最重惩罚是3年监禁。 当事人全保持沉默 韩联社说,在首尔地方检察厅公布调查结果当天,造假事件当事人全部关闭手机,保持沉默。 此次事件核心人物黄禹锡虽然接受了韩联社记者电话采访,但却是在11日。当时,记者问:“你最近在哪?过得怎么样?”黄禹锡说:“我现在只是在某处平淡地生活。现在不想说什么,以后再说吧。” 黄禹锡还抱怨说,检察机关在调查其研究经费使用情况时,就连10韩元(1美分)都没放过。 12日调查结果公布当天,黄禹锡也关闭了手机。 证实实施多次“调包” 除黄禹锡外,论文造假事件的另一重要人物就是他的助手、米兹梅迪医院研究员金善钟。 金善钟在黄禹锡领导的首尔大学研究组内主要负责培育克隆出的干细胞。2004年10月,研究组的2号干细胞突然培育失败,金善钟感到压力很大,于是就偷偷将米兹梅迪医院的受精卵干细胞混入研究组的干细胞培养皿中,此后又在研究组其他成员没有察觉的情况下多次“调包”。 为查明黄禹锡是否与此有关,检察厅动用测谎仪进行了高强度调查,但没有确定两人有共谋关系。 2005年8月,在黄禹锡科研组进行的全球首次狗干细胞畸胎瘤形成实验中,金善钟又在狗干细胞样本不足的情况下用人类干细胞代替,导致实验失败。 为毁灭证据,金善钟还在检察机关着手调查此案后,要求米兹梅迪医院研究人员删除他曾取走受精卵干细胞的记录。 此外,黄禹锡的另几名助手李柄千、姜成根和尹贤洙也涉嫌挪用研究资金,数额在5800万韩元(6.2万美元)至2.96亿韩元(32万美元)之间。汉拿山妇产医院院长张尚植也因违反《生命伦理法》参与人类卵子交易而遭起诉。 据新华社专电 记者 赵卓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