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园环评报告即使通过 防渗工程也不合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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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 10:37 东方早报 | ||||||||||||
早报北京专稿 殷玉生 昨日,记者了解到,有关专家和环保总局的官员认为,即使环评报告通过环保总局的审查,也并不意味着圆明园防渗工程合法。 “到目前为止,环保总局还没有收到圆明园的环评报告。”昨天下午,环保总局宣
圆明园已做好灌水准备 不过,圆明园内的工作人员已经做好了灌水的准备,圆明园靠近南门的3个湖底的杂草已被清除,圆明园工作人员介绍,准备在月底灌水。 但是,林玉表示,即使圆明园的环评报告在环保总局通过,也只能说防渗工程在环保方面得到认可,防渗膜是否合法,还要通过文物局等相关部门的认定。 《文物保护法》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按照5月9日环保总局对圆明园的最后通牒,环评报告必须在40天内上交,现在是否已经超期?林玉对此未做回答。 环评报告支持防渗工程 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他们从知情人士处获悉,环评报告已经基本完成,该环评报告将从总体上支持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 环评报告分为八个部分,景观、文物、水、大气、噪声、生态、地下水、地表水,测评的焦点在最后三个。负责环评的清华大学专家不愿意发表看法。 对此,林玉表示,环保总局收到环评报告后,将根据环评报告和各方面的意见发布最科学的结论并做出相关决定,决定将充分尊重环评机构通过详细论证递交的环评报告。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院院长俞孔坚教授则认为,即使环保总局通过了环评报告也并不意味着圆明园铺膜工程合法了。俞孔坚说,圆明园是著名的历史文化遗址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对圆明园的维护和改造不仅仅涉及环保问题,还有历史、文化、艺术等很多方面,从法律上说,除了环保部门的认可,还需要文物部门和园林等部门的批准,而现在进行的环评只是其中的一个“技术认可”,即使通过了,圆明园防渗膜也不应该保留。 文物局未批准防渗工程 在4月6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召开的圆明园防渗环境影响座谈会上,北京市文物局和国家文物局均表示他们未批准圆明园管理处以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名下进行的“圆明园东部湖底防渗工程项目”。 当时,北京市文物局和国家文物局对圆明园“环境整治的请示”报告明确批复:“整治的内容应以清运遗址地表上以及园内水系中垃圾渣土、修整驳岸为主,不得扩大整治范围”,“整治过程中不得改变文物原状,不能对遗址造成破坏”,“驳岸的保护应按照考古挖掘结果进行,以现状加固为主。在确保不破坏遗址的前提下,可使用传统工艺进行适当的补配”。 昨日,记者分别致电北京市文物局和国家文物局,工作人员均称没听说新批准圆明园的湖底防渗工程。俞孔坚说,作为历史文化遗址和全国重点文物,圆明园的价值中“真实性和完整性是第一位的”,圆明园改造工程明显破坏了遗址的原真性,所以,即使防渗工程从技术上100%可行,也不能成为防渗工程合法的依据和借口,“在技术之外,还有人类的道义标准和价值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