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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
昨天,信息产业部经济调节与通信清算司副司长祝军公开表示,2007年电信资费工作重点之一是降低高昂的国内移动电话漫游费。
所谓的手机漫游费,是指当本地用户离开本移动电话业务区到达另外一个业务区时,使用移动电话时需要缴纳的资费,包括“网络费”和“通话费”。应该说,网络建设之初,由于存在硬件设施、交割手段、计费方式等方面的问题,各大电信运营商收取不菲的漫游费还可以理解。可早在几年前,这些壁垒全部扫除,漫游成本几乎为零,各大运营商却还在“不约而同”地继续收取高昂的漫游费,“团结一致”地对付消费者,攫取高额利润。而为他们提供“抢钱”土壤的,无疑是垄断保护政策。
作为通信领域专家,北京邮电大学教授阚凯解释了手机漫游的过程:只是由网络传送几个由计算机自动生成、比普通电子邮件还简单的信息,“一部手机一年的漫游成本,也就是1分钱”。但在垄断政策保护下,各大运营商都赚得盆满钵满。至于早就该取消的“漫游费”一项,全国人民一年贡献给运营商的,估计是个天文数字。
有感于漫游费收得没有道理,最近几年,由欧洲开始,北美、亚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纷纷开始取消手机漫游费。只是在我国,要想取消漫游费,就没那么简单了。有种说法认为,如果取消漫游费,手机的通话费便与固定电话的通话费相当,会对固定电话运营商产生强烈冲击。这算哪门子道理嘛,只为部门保护、行业利润和运营商考虑,难道市场竞争和消费者权益就不重要吗?
什么时候,主管部门能真正按照自己的职责,当好服务员和监管员,完善规则,鼓励竞争;什么时候,行业垄断、价格联盟才能够土崩瓦解。无法做到这些,市场经济种种益处对于消费者来说只能是镜中花,水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