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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移动资费去年降26% 电信资费管制可能放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 15:00 大洋网-广州日报

  自从去年7月国务院下发了“通信企业不得擅自降低资费”的204号文后,消费者一直非常关心政府是否打算放松价格管制还是就此严格管制。信息产业部一位官员最近指出,五年来激烈的市场竞争已冲垮了电信市场实施的政府定价,价格由市场调节已具备现实的可能性,有必要在《电信法》中明确写明,逐步放松对电信资费的管制,真正体现消费者利益。他的讲话传递了电信监管部门将放松价格管制的声音。

  辽宁省通信管理局局长张荣胜撰文指出,《电信条例》规定资费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模式,五年的监管实践证明,激烈的竞争已冲垮了政府定价。许多地方,许多电信业务的资费,已大大低于政府的定价,或采取赠送时长、资费的办法,变相改变了政府定价。

  移动资费去年降26%

  来自中银国际的报告称,2004年,中国移动的全国平均资费下调了26%。来自电信运营商们的判断认为,以目前态势分析,到2006年电信业资费总体水平只相当于2001年的29%。广东部分电信运营商们的观点认为,经过一年来的实施表明,204号文件的收效有限,说明过多干预市场的手段并不适宜。

  张荣胜认为,这种企业愿意、消费者欢迎的价格,说明价格由市场调节已具备现实的可能性,有必要在《电信法》中明确写明,逐步放松对电信资费的管制。

  国外监管电信方式不同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教授张昕竹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说,外国也对电信业价格实行监管,但主要是通过司法系统进行事后监管,不像中国主要进行事前监管,而且中国情况与外国不同,中国几大基础运营商都是国有控股企业,价格战消耗主要的是国有资产,企业有打价格战的内在动力。所以他认为“政府也不会完全放开不管”。

  张荣胜说,监管部门在放松电信资费管制的同时,应要求电信监管机构主动地加强电信资费监管,主动地采取限制性措施或干预性措施。如对恶性竞争、实际资费低于实际成本的问题,责令恢复合理性资费。

  制订最低价格“红线”被认为是有必要的,广东联通一位人士表示,以手机拨打国内长途(加拨IP)为例,国家定价为7角每分钟,而市场的实际价格远远低于这个水平,有的甚至低于成本。他透露,目前,信息产业部要求该价格不能低于1角每分钟,这是电信运营商“不能碰的红线”。

  实行最高限价防价格同盟

  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防止价格同盟的出现,应规定价格的上限管理原则。中银国际的报告显示,仍有一些城市的移动电话维持高水平收费,例如,某城市移动的收费率仍然较高,虽然2004年该城市移动公司平均每分钟收费由2003年的0.86元人民币同比下调9.3%至0.78元人民币,但该城市移动资费不仅属于中国移动在全国范围内最高水平,据管理层估计,也较当地竞争对手中国联通水平高70%。

  对此,张荣胜认为,应该加强干预手段,对于未经批准,拟提出并实行超过上限规定的资费,当地监管部门应该责令冻结资费,不许上调等等。

  另外有业界人士认为,在放松价格管制的前提下,对于一些有碍市场公平竞争的价格手段,监管部门也应干预,比如被重点整顿的“网内网外差别定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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