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电视牌照近日正式发放 只给自己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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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 10:39 东方早报 | |||||||||||||
早报北京专稿 殷玉生 记者昨天从广电总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官员处获悉,国家广电总局首批新的《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也就是俗称的网络电视牌照)将于近日正式发放。首批“牌照”只发给“自己人”,也就是中央电视台下属的中视网络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文广集团下属的东方网络电视有限公司。
根据去年10月11日生效的新《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已领取“牌照”的机构,必须在六个月内申请换发。现在,六个月的期限将至,而上述官员告诉记者,首批“牌照”只发给“内部人”,也就是中央电视台下属的中视网络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文广集团下属的东方网络电视有限公司。不但没有其他企业,连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等大电信运营商都没有份。 中国电信刚刚宣布今年要加快向综合信息服务商转型,而中国网通市场经营部总经理左风也于近日才发布了“宽带城市计划”,重点都对准了宽带网络的内容和应用。但是,如果没有“牌照”,不但这些规划不可能实现,就连正在运营的著名品牌———中国电信“互联星空”和中国网通“天天在线”也将面临夭折的危险。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曾剑秋博士认为,事态并未发展到“断网”的地步。“相关企业、广电和电信监管部门,乃至更高层会注意到这个问题,并进行有效的调解。” 曾参与电信、网通和广电网络宽带内容推广的洛阳大学教授王永认为,虽然广电系统和电信系统确实有矛盾,但都不会将矛盾激化到不可挽回的地步。 曾剑秋说,网络电视是全球发展最迅猛的业务,技术成熟,市场前景非常好,到目前为止,中国企业对此投入了巨资。但是,这次广电不给电信企业发网络电视运营牌照,从深层次看并不是一件大事情,只能算中国三网融合过程的一个小事件。 电信网、计算机网、广电网三网融合一直是热门话题,但是,1999年的国务院75号文件明文规定禁止两大行业相互渗透,不允许电信部门经营广播电视业务,同时也明确广电网络不得经营电信业务。 曾剑秋认为,这其实是个垄断问题,国家许可下的行业垄断。 电信企业和广电网络都曾经试图向对方的领域渗透,但由于上述禁令的限制,都无功而返。 “网络电视牌照说明了中国现在对三网融合迫不及待,应该以此为契机启动三网融合。”曾剑秋说,希望电信部门向广电开放更多的电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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