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郭开森
威盛几乎没有自己的厂房,研发设计是他的生命核心。但是,今天,威盛最引以自豪的“研发”心脏,却被PC业界绝对的权威——英特尔的宝剑所刺痛。
2001年9月7日,美国英特尔(Intel)公司向联邦地区法院起诉了台湾威盛公司(VIA Te chnologies, Inc.)。英特尔认为,威盛公司2001年6月份销售的用于“Pentium4”的、支持DDR(double data rate)的芯片组“P4X266”及“P4M266”侵犯了英特尔公司的5项专利权。英特尔要求VIA停止生产该产品并赔偿其损失。
火烧眉毛,威盛开始反击。
小蚂蚁斗大鳄鱼
也许因为长途旅行的原因,威盛CEO陈文琦来到北京的时候,声音有点沙哑。但是,这一点也不能影响这位台湾少壮派企业领导人的谦谦风度。
陈文琦不仅有风度,而且充满激情。在9月11日“威盛电子科技论坛”北京会场上,出身英特尔的华人工程师陈文琦代表威盛公司对外宣布:英特尔公司推出的面向Pentium 4、支持PC133 SDRAM的“845”芯片组侵害了该公司的专利。“由于上述产品侵害了威盛公司的专利,我们将在台湾和美国开展一系列的专利诉讼活动,要求赔偿损失和给予对方处分。”
进攻是最好的防守。信仰基督教的陈文琦深刻了解中国“孙子兵法”中的基本原理。于是,威盛这只“小蚂蚁”与英特尔这只“大鳄鱼”较上劲。并且,威盛的发应很快,只用了短短3、4天时间,反击之剑就磨砺好,显然是早有准备。
历史是一面镜子,英特尔与威盛的掰手腕打官司,早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可以说,自1999年以来,威盛几乎是在顶着英特尔的诉讼压力下生存。
1999年,英特尔在主推Pentium3处理器的时候,着力推荐Rambus的内存规格,意图把PC继续推向更快的架构。但这项规格对于相配合的主板厂商来说,必须花费高昂的转换成本。威盛逮住机会,在原有PC100架构上,提出PC133内存规格,厂商只要付出Rambus 的1/3成本,就能转换到下一世代。
当时,英特尔对威盛同样提出了侵权诉讼。在几经周折之后,双方达成了庭外和解。但是,关于和解的内容,英特尔与威盛双方都严守商业机密,至今讳莫如深。
对于现在而言,当初诉讼的过程已不重要,因为,在结果上,显然对威盛更有利:虽然英特尔成功将Pentium3处理器推向市场,但威盛乘机在芯片组市场上抢得37%左右的市场分额,成为一颗业界新星。
这次,在争夺支持Pentium4 CPU的芯片组方面,双方又开战了。几乎在同一时间,威盛公司代理发言人郑永健先生与英特尔公司发言人Josie Taylor女士对记者说出了一句同样的话:“我们有十足的把握打赢这场官司!”
为什么是威盛?
威盛与英特尔显然不是在一个数量级上。威盛公司总共只有1700多员工,每年10亿美金的营业额,但是,英特尔全球拥有2万多名雇员,去年的营业额超过300亿美金。
威盛的历史,也不可与英特尔同日而语。在PC20年当中,英特尔作为CPU技术的盟主,一直在主导着产业的前进步伐。著名的摩尔定律几乎已经是IT界不可动摇的支柱,而英特尔则成了CPU的代名词。相比之下,威盛直到1992年才成立,初创资金只有不到20万美金。即使在台湾,与宏基、大众、华硕和台积电等比起来,威盛也只能算是小弟。
但是,威盛是一家特殊的IT公司。这种特殊,不仅在于它的年轻,更是由于在台湾这片以“代工”为原著的土壤里,威盛独树一帜,将自身定位为集成电路(IC)设计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是个人计算机系统相关芯片组( Chipsets)的开发、设计,并委托晶圆代工厂制造、再以自有品牌行销全球。
威盛93%以上的收入都来自于芯片组。在Pentium4日益成为市场主流的时刻,威盛不可能不争。
可是,芯片组并不是英特尔的收入重点,英特尔又何必与这么一家小公司张弓拔弩呢?
在打赢了PC133一役后,威盛每年以超过120%的速度倔强而快速成长。到目前,全球前十大计算机公司中,除了戴尔,都是威盛的客户。去年,威盛的芯片组占有率达37%,今年预估会到50%,超越英特尔成为第一。
不仅如此,威盛还通过收购的手段,在CPU方面对英特尔构成潜在的威胁。通过Cyrix、IDT Centaur、S3及IC Ensemble等数项重大的并购与合资案,威盛电子已由过去单纯的系统芯片组厂商,升级成为全方位的网际网络整合组件供货商。产品线除了芯片组以外,还包括VIA-C3处理器,IEEE 1394、以太网络通讯芯片,多媒体控制芯片及Windows CE相关的嵌入式系统产品等等。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大约2年前,威盛并购了美国国家半导体公司微处理器事业部(Cyrix MII部门)和美国IDT微处理器公司,由此获得设计制造计算机CPU的技术。如今,威盛甚至认为,自己的C3处理器,可以从英特尔手中抢得至少10%的市场分额。
所以,即使在英特尔目前的收入中,芯片组只占有不到10%的比例,但威盛仍然让英特尔不可小视。这也是英特尔迟迟不肯给威盛Pentium4 CPU的芯片组授权的原因所在。
当然,英特尔发言人Josie Taylor女士,可能显得更加振振有辞,她表示:“我们每年投入上千万美金用于新技术的研发,因此也有责任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只有这样,才能保护股东的利益!”
威盛想尽一切办法
用威盛电子市场总监郑永健先生的话来说,英特尔与威盛存在着“微妙的竞合关系”,有的时候,威盛甚至自己也搞不清,英特尔是朋友还是敌人。
按常理,CPU与芯片组密不可分。在PC的各个部件中,晶片组的功能在于发挥卓越的协调能力,支援CPU,使之在合适的内存、显卡、声卡、主板上发挥最好的性能。所以,CPU厂商与芯片组厂商的关系,本该是“血融于水”。
但是现在,英特尔与威盛交恶!英特尔公司发言人Josie Taylor女士表示,目前没有收到任何关于威盛反诉讼的文件,因此对于事情发展的未来不好估计,同时不排除取消与威盛所有合作技术合作的可能。
于是,在9月11日的“威盛电子科技论坛”上,英特尔却看到了一个自己不愿意看到的一幕:AMD总裁Dr.Hector与威盛总裁陈文琦亲密的握手。
应该说,AMD仅仅只是威盛手中的一张牌。尽管AMD的处理器中90%以上的芯片组都是由威盛提供,但是,相比英特尔而言,AMD毕竟还是小客户。
但是,威盛也有理由这么做。据Josie Taylor承认,英特尔曾经和一些与威盛合作的主板厂商交流,告诉他们威盛并没有获得英特尔的授权生产“P4X266”及“P4M266”芯片组产品,并且,建议他们“英特尔已经将P4芯片组的授权给了ATI、硅统(SiS)、扬智(ALI)三家公司,如果需要,主板厂商可以和他们联系。”
这无疑也等于断了威盛在P4上的生路。
威盛在台湾的一位高级官员抱怨说,“我们是替英特尔抬轿子的人,但英特尔居然坐在轿子里对我们不断指手画脚,甚至赶尽杀绝。”
“英特尔对我们的客户进行了威胁和恫吓,比如取消主板厂商‘返点’的权利、必须凭英特尔的CPU出货凭证,才能获得生产主板CPU的插槽的权力等。”郑永健说话的时候,显然希望得到公众的同情。
不过,大多主板厂商都采取了“隔岸观虎斗”的态度。目前为止,只有一些二线的主板厂商公开表示支持威盛的“P4X266”及“P4M266”芯片组,而像华硕、微星、技嘉等一线主板厂商,都因为自身位置敏感,不愿意公然站在威盛一边。
AMD北京的的一位公关人员私下表示,威盛这一招实际上也有自我炒作的嫌疑。因为任何人,只要拉上英特尔,可能对迅速提高自己的市场地位都没有坏处。“这是AMD早就用过的招数了。”
当然,这也许仅仅是一家之言。但是,威盛在官司中,极力塑造一个良好的公众形象却是众所周知。一个颇有说服力的事情是,9月12日,在美国遭受恐怖分子袭击之后的第二天,也就是“威盛电子科技论坛”北京站开幕的第二天,威盛电子对外宣布向美国社会捐款100万美金。
陈文琦公开指出,“英特尔是一家特殊的公司,他财大气粗,有的时候会对客户采取强烈的手段”,很多主板厂商是“敢怒不敢言”。“任何人要想通过科技的手段,垄断市场都必将失败。”此前,陈成功的策划了“中国芯”的宣传策略。
看来,为了与英特尔周旋,威盛已经想尽了所有办法。
非常有趣的是,威盛公司在反诉讼同时还宣布,向布英特尔公司提起刑事诉讼。据了解,此次威盛公司提起的刑事诉讼,与一个所谓的“气球事件”有关。威盛公司表示,2001年6月份在台北举行的Computex 2001中,当时英特尔公司的代表和职员曾经“故意损毁”威盛公司的财物,其中包括用于展示的气球。
评论: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每次遭英特尔诉讼,威盛都必须忍受股价爆跌的折磨。并且,如果威盛败诉,将会很快被硅统(SiS)、扬智(ALI)超过。所以,反诉讼也是被诉讼逼不得已。威盛必须赌一把。
英特尔为了捍卫PC霸主尊严,威盛则为了造势壮胆,可能双方都没有真正打算真刀真枪地打官司,因为谁都不愿意第三方抢得胜利果实。于是,与其说双方是在大动干戈,不如说大家都在为和解争得必要的筹码。
在IT历史上,没有任何一宗侵权案不是与当事者的经济利益息息相关。
表面上看,此次诉讼的背景是,去年威盛公司收购美国S3公司时是否包含有英特尔公司的专利授权,两公司在这一问题上分歧严重。双方争论的焦点是:S3公司作为授权合同的签约方的地位是否在收购时合法地转让给了威盛公司。但是,“在商言商”,双方说话时,至少都没有排除和解的可能性。
专利权之争的本质,仍然是利益之争。
对于英特尔而言,要快速推进P4成为市场主流,仅靠自己的CPU不断降价显然不够。让产品的性价比更有吸引力,就必须依赖于威盛这样的芯片组厂商。与威盛的官司一旦撕破脸皮,对于P4的推进,显然不利。
尽管威盛陈文琦声称,“应该紧张的是英特尔”,但是,威盛也不是没有危机。官司打下去,尤其对于威盛这样的小公司而言,最容易被英特尔的财大气粗所拖垮。“官司赢了,市场输了”的情形不是没有可能出现。
一位台湾业界人士透露,威盛与英特尔并不是没有谈过芯片组专利授权的问题。但是,威盛对于英特尔以其850芯片组单价的10%—20%为授权金基准,相当于每一套芯片组出货都要付给英特尔4到8美金的“提成”费用颇为感冒。按以往的经验,如果英特尔能够在权利金授权费上,给予威盛更大的“善意”,比如每套降到3到5美金或者更低,甚至用一个较大的出货数量(比如百万套为单位)来折让返点,威盛应该会乐于接受这个方案。
英特尔对市场是领导风格(leadership),我们是伙伴关系(partnership)一位威盛主管指出。但是,威盛在表明强硬立场的时候,作为小公司,说话力求小心。
对于侵权事件,威盛的解释有些牵强——“科技发展过程中,后起的厂商很难判定自己是否有意无意用了前人的技术专利,所以,其中的争议的确相当大。”甚至在做CPU方面的想法,威盛都希望外人认为是迫不得已——“近年来芯片功能逐渐被集成,威盛的芯片组,也许有一天将免不了被CPU集成。”
对于英特尔而言,目前最大的竞争对手,应该是全球第二大处理器厂商AMD而不是威盛。因为不论是从利润率还是从市场地位来说,CPU显然比芯片组更具有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于是,有人建议,不如这次“再放威盛一马”。
威盛电子的郑永健打了一个形象的比喻:两个邻居打架,打破的往往是街上的玻璃。在整个产业不景气的情况下,中国人“和为贵”的传统尤显重要。不知道官司以喜剧的方式收场的可能到底有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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