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必须警惕跨国公司的“流氓文化”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 15:25 博客中国 | |||||||||
作者:王吉鹏 ――从华为与思科、富士通法律纠纷说开去 历史上的流氓们
自古以来,流氓是一种收益非常大的职业,显性行为则体现为打家劫舍、啸聚山林、横行街头、欺行霸市,组织形式基本上都是以黑社会、土匪、街头混混为核心。代表人物在中国历史上举不胜举,宋江的梁山泊众弟兄可以算是集体流氓主义的代表人物,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横行十里洋场黄金荣、杜月笙二人可以说是城市黑社会的翘楚,而靠一句“妈拉巴子”扬名中国的张作霖则是农村流氓无产者的此中精英。 隐性行为则体现在两方面, 一是由流氓无产者进而成为窃国君候,刘邦和朱元璋是此中杰出人物,司马迁的史记里的《高祖本纪》就把刘邦的痞子气、无赖性及流氓气质写得淋漓尽致。言及刘邦贪财好色时说“宫室帷帐狗马重定妇女以千数,则一入秦宫,即欲留居”。而其专门利已毫无信义可言在司马公的笔下表现的更为明显,宋时杨时评价刘邦说,“峣关之战,与秦将连和了,忽乘其懈攻之;鸿沟之约,与项羽讲解了,忽回军杀之”。至于朱元璋本就是泼皮流氓,风云际会而成就一番事业,但从流氓与无赖指数看是远逊于刘邦的。金庸先生在《倚天屠龙记》里所描绘的流氓和尚朱元璋,体现的更多是侠义本色,而不是流氓本色。 第二种隐性行为则是中国官场的流氓文化。这是民族特色,源远流长,一直延惠至今。此中枭雄在历史上层出不穷,各领风骚数十年。代表人物之一则是秦桧,杀岳飞时的“莫须有”一言可以说是流氓文化的登峰造极之作,而至于象乾隆时的和绅,三国时的刘备、战国时期的苏秦、张仪都是此中精英。 传统流氓文化的表现特征 “窃钩者诛,窃国者诸候”,这其实就是中国人对于流氓文化的一种精彩阐释,它精确的说明利益最大后化背景下的不同结局,但这并不是精妙之处,精妙则在于“窃”上,虽然结果不同,但所采用的手段是相通的,无窃不成局,更不能成天下。而至于是窃钩还是窃国则是目标与理想,所以以窃为手段整合资源、运用谋略、大开杀伐则是核心。 中国传统的流氓文化仔细分析起来可以看到一些非常明显的特征。 第一,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并进而建立组织、设定行动。流氓文化的低层次则是以小规模的经济利益为出发点,象梁山好汉的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就是如此,历史上的绝大多数小规模土匪都可以算作此类,以简单的财富做为一个终极目标。著名学者吴思先生所谓的最初的血酬就是以此为基础。流氓文化的资深层次则是在制度和规则允许的情况下,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象清时和绅当政数年,所积财富竟能顶清政府三年收入,其实质就是一种娴熟的流氓文化。但流氓的文化的最高级别,则是制定并建立规则,通过合理的按其利益建立的制度来保障利益的最大化。大则体现为刘邦建立国家,小则体现为黄金荣辈制造保护条例来收取固定的保护费。 第二,手段服务于目的,无所不用其极。这是流氓文化行动的指南,是被统一的规则,千年来被各种各样的人、团体遵守。就象高祖被追之后,为了让车跑得快而活命,一个接一个的将亲人踹下来一样。这是流氓文化的最高指南,在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所有的手段都是目标指向。所以秦桧的莫须有不是说辞,而是实现目标的手段。 第三,流氓文化的本质是破坏规则 传统的农民起义基本上都可以视为对原有规则的颠覆和破坏,所以传统上所有的农民起义者都被当时的统治者尊称为匪,视为流氓。而至于市井中的混混,城市群体里的黑社会基本上都是破坏现有的规则为起点,只不过表现形式和激烈程度不同罢了,混混更多游离于道德的准则,而黑社会则常常蹂躏着法律的准绳。 第四,流氓文化的变种则是以制度的名义来实现流氓的正义性 这是传统流氓文化比较常用的一种方式,而且越是到历史的后期,越是到政局趋于稳定的时候表现的越是突出。所以这种流氓文化多出现于官场,简单的描绘就是“弄权”。但这种流氓文化具有很强的欺骗性,常常是在正义的前提下,行不义之举。 跨国公司的流氓文化 中国的传统流氓好认,但跨国公司的流氓企业却难以防范。我们历史上虽然有比较成型的流氓文化,但表现方式却趋于缓和,更多是吴思先生所谓的潜规则状态。但与思科、英特乐、微软等跨国企业比较,则是真正的小巫见大巫。这些跨国公司在商业规则、市场原则、全球化理念的包装下,根本看不出他们的流氓气质和无赖本色,只有在其一击杀人时,才会体验到在制度与规则包裹下的流氓行径,才能体会真正的具有代表性的流氓文化。 少时读史的时候,常常以为流氓文化在我们传统里颇具有代表性,但细细品味以思科、英特乐为代表的跨国公司的手段及策略,才觉得这些跨国流氓企业的流氓文化,与我们传统的流氓文化比较起来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而在他们满口的业绩、规则、理念、就业机会、投资的包装下,其流氓文化更具有欺骗性、迷惑性。但其攻击性、伤害性及打击力度则是极为厉害,常常是一击致命。 博客中国前日曾刊出王大可先生的《华为思科案长篇评论:呼吁建立实质正义的国际商业新秩序》一文,文中提出思科等跨国公司等同于流氓企业,但其所言只是一种表现形式,核心趋动力则是内中的流氓文化。 说起流氓文化有两个例子可以品味,一是二战时日本宇垣缠海军中将建立的“神风”特攻队,这其实就是一场孤注一掷的大规模自杀强攻,其表现可以说是经典的战争史上的流氓行为。莱特湾海战中,日军首次采用这种野蛮战术。日军飞行员驾驶着挂有炸弹的飞机,一旦发现美舰,就连人带机撞下去,使之发生剧烈爆炸,同时,自己也与目标同归于尽。第二个例子就是美国罗斯福总统上推崇的刚柔相济的“大棒+胡萝卜”策略,挥舞大棒,给点甜头,逼对方就范,这其实就是政治上的流氓文化。二者的共同特征都是以利益为导向,不择手段来完成目标。这和我们传统的流氓文化是没有任何区别的。 而在经济上,则是以思科、英特尔、微软等跨国公司为代表,打着全球化的旗号,以利益最大化为前提不断的实施流氓文化。 跨国公司流氓文化的表现特征 在利益最大化这个根本目标上,中国传统的流氓文化与跨国企业并无区别,而相对来讲,思科等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与我们传统的黑社会、土匪群体比较更值得尊重。毕竟他们的实现目标的过程缺少血腥的味道,没有破坏和践踏规则,社会伤害性比较低。做为按照市场体系建立的企业,谋求利益最大化是企业的存在之本,所以在满足即定的市场规则、法律体系、商业原则的前提下,利益最大化是被整个社会所承认并提倡的,这也是这个世界的进步之源。但在这些跨国公司的发展中,我们却看到,为了在全球市场保持垄断、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不断的用各种流氓手法打击、阻止、扼杀竞争对手的出现。 与中国传统的流氓文化相比,这些跨国公司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常常在市场规则、法律体系等概念的包装下,行使流氓手段,这和前文所说的中国传统的流氓文化特征是非常接近的,都是通过制度的名义来实现流氓的正义性。 以华为与思科的争端为例,去年的1月23日,思科公司正式起诉中国华为公司及华为的美国分公司,要求华为停止侵犯思科知识产权。思科的诉状包括以下四个要点:一、抄袭思科IOS源代码。二、抄袭思科技术文档。三、抄袭思科公司“命令行接口”,这是思科IOS软件一个重要组成部件。四、侵犯思科公司在路由协议方面至少5项专利。 从起诉开始一直拖到今年的7月28日,双方宣布和解。华为公司、思科公司、3COM公司向美国德州东区法院马歇尔分院提交终止诉讼的申请,法院据此签发法令,终止思科公司对华为公司的诉讼,最终全部解决了该起知识产权案件的争议。各方的律师费用、诉讼费用及相关费用都由各方自行承担。各方终止诉讼的协议内容均属保密,各方不得披露。” 因为各方终止协议的内容属于保密范畴,不得向外泄露所以我们很难了解具体的情况。但从媒体的反应来看,双方都称自己是胜利者,在我个人看来,我也认同华为是一个胜利者,毕竟我们在同跨国企业的较量中输得太多了。DVD产业在国外公司知识产权滥用、国内公司无力谈判的情况下,已经濒临全盘崩溃。WAPI高调而起,激人奋进,却以最不体面的方式选择了妥协。更多的知识产权威胁(- 重估知识产权 )如泰山压顶,更多的反倾销案件狼烟四起。可以说,中国高科技产业在中外知识产权博弈中,全线溃退(方兴东语)。而在此时,华为历经一年半时间的挣扎,终于为中国的本土企业打了一个胜仗,互联网实验室的CEO王俊秀说这是中国的平型关大捷并不为过。因为在中国企业四面楚歌的背景下,出现这样的胜利其精神意义更强于物质回报,华为与思科事件的象征意义远远超过两个企业本身的对垒。对中国的企业而言其实就是一针强心剂,鼓舞士气。 但华为为胜利付出的代价更大,从思科的战略布局看,最大的赢家还是思科。华为历时一年半的时间赢得和解,但在全球市场,思科却达到了让华为成为“小偷”,毁坏华为企业形象的目的。所以华为赢得尊重,却并不一定能赢得市场与声誉。 这就是思科等跨国企业惯常的流氓文化所支配下的手段运用,用一个和秦桧先生差不多的“莫须有”的起诉就直接达到了商业目的。双方和解的细节我们无从可以,但从《南方都市报》《思科战华为平局收兵 》一文中,我们看到文中称“思科系统公司昨天向本报确认,它对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已经完成。思科表示,华为已经同意修改其命令行界面、用户手册、帮助界面和部分源代码,以消除思科公司的疑虑。在此诉讼案宣告完成之前,中立第三方已经审核了该诉讼所涉及的华为公司存在问题的产品,华为同意停止销售诉讼中所提及的产品;华为同意在全球范围内只销售经过修改后的新产品;并已经将其相关产品提交给一个中立的第三方专家进行审核。” 这其中非常重要的一句话就是华为一年半的努力、思科浪费如此多的人力物力的终极目标其实只不过是一个简单的“消除思科公司的疑虑”。所以为了消除这个疑虑,思科在自己的根据地起诉华为,通过全球媒体来告诉消费者华为是小偷,通过被其所控制的媒体机器来千万次的重复华为是盗窃者,于是我们就看到今天的结局,虽然华为赢得尊重,但在很长时间却必须在全球很多国家的消费者眼里背负知识小偷的罪名,企业的声誉、商业信誉会受到相当大的打击,这其实就是思科流氓文化的根本目标。 跨国企业的流氓文化的第二个特征就是通过建立制度而达到收益最大化的目标。 我们传统的流氓文化的最高境界也是如此,刘邦同志打下江山则通过不流血(或者少流血)的制度来保障其利益的最大化。应该看到,在政治社会里,暴力最强者说了算,他决定制度的合理性及收益分配,而在市场社会里通常都是经济最强者说了算。所以我们现在通行的全球性的市场准则,基本上都是以欧美跨国公司为主体制定的规则与制度,这也决定了我们在加入全球化的体系里注定是从不公平竞争开始。规则的制定、标准的制定都可以看到思科、英特尔等跨国公司的巨大背影。今年轰轰烈烈的WAPI标准之争为什么我们会失败,其实所有的缘由都指向英特尔,为了保障它的全球垄断地位,这样关键的标准英特尔是不会放弃的,放弃的实质就是放弃其利益的最大化。“流氓跨国企业”用自己独特的流氓文化来设置各种各样的陷阱。各种各样代表公共利益、公共秩序事物——如产业标准、网络接口——的背后,是“跨国企业”设下的专利陷阱。各种各样代表公正和秩序的事物——如司法体系——都可以被“跨国企业”滥用。某种程度上说,中国的企业是用产品来赚钱,而象思科、英特尔等跨国公司却是用制度、规则、标准来赚钱,这和黑社会制定保护条例来收取固定的保护费是一样的,本质上是看不到什么区别。 跨国企业的流氓文化的第三个特征就是为了实现利益的最大化,手段无所不用其极。 在很多国人眼里,包括我在内,都觉得这些跨国公司是最讲究商业理念,遵守商业规则的。但看看发生在国内的诸多跨国公司对付本土企业的手段,却不得不正视这些企业所表现出的流氓文化。其强烈的攻击性、伤害性已经对中国企业、产业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宋太祖为了保住皇位,来了一个杯酒释兵权,这其实就是一种无赖的流氓式的手段运用,把一起打天下的老哥几个赶下权力的座位,来保障赵室江山。宋太祖的做法还是比较温和的,象明时的严嵩为了巩固自己的权力,对所有持不同政见者赶尽杀绝,这则是典型的流氓式的不择手段。 跨国企业的流氓文化与严嵩相比好多了,起码不杀人,但却常常杀企业。可口可乐的雪碧进入中国时,为了以最快的速度推广自己的产品,在央视打了一个广告,背景音乐完全仿照当时如日中天的太阳神的广告音乐,当国人听到熟悉的太阳神广告音乐时,看到的却是雪碧的广告,这让国人在最短的时间内记住了雪碧。从这条广告的创意策划看,这绝对是一个经典的跨国企业的杀人游戏,太阳神最后也提起诉讼,但可口可乐的赔偿费用却是九牛一毛,与收益相比,这种付出简直可以忽略不计。所以最后的结果我们看到雪碧在中国的每一个角落里窃笑,而太阳神则真成了神,怎么烧香都不露面了。华为与思科也是如此,思科根本就不是真的想在华为身上找到什么知识产权的侵犯,当然如果找到了更好,这种合法伤害性会发挥的更为出色。思科的核心就是想打击华为的声誉,为自己在中国、全球的竞争对手设置壁垒。而现在富士通公司的做法表现的更为突出,狼子野心,路人皆知。先是将华为的员工渲染为商业间谍,与思科的“小偷设定”相配合,紧接着又扔出聘请美国FBI的重镑炸弹来烘托气氛,再通过自己控制的媒体来影响公众视线,于是一个阴谋又形成了。富士通的着眼点与思科一样,不是象解放战争时期我军的消灭有生力量为目标,而是以破坏华为未来发展空间为战略,他们的布局不是着眼于目前的一城一地之得失,而是在未来三五年甚至更长时间内为华为设置壁垒。而至于暴露出的朗讯在中国的行贿受贿事件则更为平常,可以断言,跨国企业用这种手段不一定要比国内公司少多少,暴露出来的永远只是冰山一角,在其下,有多少卑鄙的手段我们是无法了解的。也许通过安然事件,我们可能更会彻底的了解这些跨国公司的流氓文化,在制度设计、法律体系如此严密的美国都会发生安然事件,那么在发展过程里的中国,这些跨国公司到底会用什么手段来丰富自己的流氓文化,是我们不得而知的。也许,卑鄙只能是卑鄙者的通行证了! 跨国公司流氓文化的本质是维持垄断地位 我们传统的流氓文化最大收益是通过暴力实现的,而跨国公司的流氓文化的本质是维持其垄断地位。通过垄断而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垄断地位的形成的背后就是利润的巨大诱惑,所以我们看到微软凭借一套操作系统就会操纵全球的价格体系,所有可能会对其造成威胁的公司统统被其打压掉。英特尔在国内的垄断是虽然是隐性的,但其危害性更大,它基本上可以说是操纵中国的PC市场,在我的估计中,去年英特尔在国内的市场占有率应该会超过90%,虽然AMD也在吹嘘自己的市场占有率,但也许只是到了现在才会有一点改善。英特尔垄断的直接后果就是我们PC产品始终居高不下,并通过垄断所形成的巨大利润牢牢的控制住厂商和媒体。也许打破这种坚冰只能靠AMD的努力和国内PC生产商的警醒了。联想现在传达了一个非常让人欣慰的信息,在这次联想推出的产品里,很多都选用了AMD的产品,这也直接导致联想成本的下降,并第一次推出了低于三千元的PC机。 今年初发生的WAPI标准之争中,英特尔调动了所有的力量来左右我们政府的决策,上至美国领导人,下至美国的普通记者都加入到这个阵营中,并通过巨大的广告投放来控制中国媒体,进而塑造其反WAPI的正义性。其实把这个游戏拆开看,英特尔的所有努力都是为了维持其在中国及全球的垄断地位,而垄断地位的形成,则自然决定垄断价格与垄断体系的建立,最后的结果就是垄断利益的回报。 今年5月份的时候,在上海参观盛大时,陈天桥先生曾经说过关于企业竞争保持垄断地位的一些观点。他认为,领先企业或者垄断地位已经形成的企业对于追赶者采取的方法不外乎三种,一是买,二是打,三是延缓。买就是收购,象思科与华为的争端,其背景是全球最大的路由器生产商与中国最大的生产商之间的较量,思科想完成购买华为的可能性基本上没有。所以只能采取第二和第三个策略,即直接打击和延缓华为前进,为华为的成长设置壁垒。既然目标已经明确,那就是手段的运用了,所以我们就看到了以知识产权为背景的诉讼。此事虽然了结,但我断言,这只是思科的一个前哨战,只是一种试探,以后的手段会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只不过手段的隐蔽性更强,例如扶持华为的本土竞争对手,策动国内的反华为联盟等等。所以,对于华为来讲,战斗才刚刚开始,更为凶险的招数在后面等着呢! 流氓文化的本质是所有手段都服务于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所以跨国企业为了达到垄断的目的,而运用各种手段我们就可以理解了。只不过他们隐藏的特别好,善于伪装,很多时候是披着羊皮的狼,只有见到流血者我们才知道狼开始咬人了,不过当我们看到这种现象的时候,这只狼却会告诉我们,它是在咬死患了瘟疫的羊来保护大家。不要觉得这是故事,看看英特尔在反对WAPI标准时的经典说辞我们就知道了,它的流氓文化的托词就是为了保护大多数消费者的利益。同样的道理还可以从长着一副娃娃脸的比尔盖茨身上看到,当年他兴致勃勃的来到中国推广微软伟大的“维纳斯”计划时,不也是如此吗? 垄断是商业社会里的怪胎,他和政治社会里的独裁一样,带来的不是公平、财富与幸福,而是噩梦、悲伤和人类精神的集体性沉沦。 跨国公司流氓文化的常用手段(流氓文化策略) 我们传统的流氓文化的常用手段是用暴力解决一切,所以我们看香港的黑社会影片,体验的都是枪弹与刀片的味道,血腥和死亡好象随时可能降临。伟大如暴力美学的创造者吴宇森、塔伦帝诺等人,所表现的黑社会才是一种真正的被提升的流氓文化,而象张艺谋的《十面埋伏》、李安的《卧虎藏龙》所表现的充其量算是江湖文化,离真正的江湖中流行的流氓文化差得太远。 跨国公司流氓文化的常用手段主要可以总结为两类。 第一类是在法律的框架体系里完成合乎规则的商业目的,这其中多是以正义性的借口来完成不道德商业目标。 著名评论家姜奇平在《姜奇平:从富士通对华为的“小动作”谈起》一文中说,富士通邀请美国联邦调查局加入与华为的商业纠纷,看来也是吸收了历史经验,想把蓝球规则,临场变成足球规则。教会富士通这种战术的老师是IBM。1979年,富士通在日本市场的销售额首次超过了IBM。IBM先后于1982年、1985年,两次状告富士通侵权。日本产业界认为,这是IBM试图对兼容计算机制造商采取进攻,以遏制日商海外拓展势头。 第二类则是舆论来完成对攻击目标的合法性伤害,打击被攻击者的商业信誉和企业声誉。 方兴东在新作《中国媒体需要头脑》一文中说,华为与思科官司刚开始,法庭还没有任何动作时,《华尔街日报》就刊发了一篇题为《华为被诉考验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决心》的文章,内容基本上就是讨论华为“有罪”已经是既成事实,重点不是讨论双方的争议,而是今后如何处罚华为的问题了。并且还写道:“思科是上周在美国得克萨斯州的地方法庭提起这一诉讼的,该公司寄希望于中国政府官员已经改变态度。”“是对中国中央政府是否愿意保护知识产权(特别是中国新兴的信息科技行业知识产权)的一次重要考验。”“这次备受关注的诉讼将凸显出中国政府言行之间的距离”。不仅提前宣判华为“有罪”,还旗帜鲜明地把矛头指向中国政府,期望通过其舆论影响力给中国政府施加压力。其实知识产权官司在美国司空见惯,天天发生,比如英特尔、微软、迪斯尼等都经常上演这样的官司。而且媒体一般都会比较客观。好像从来没有看到哪一起官司是要“考验美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决心”的。然而,这一次《华尔街日报》如此明显的倾向只是说明一点:这是一场中国和美国公司之间的官司,中国公司的“罪名”是可以不判而宣的。中国公司就是“小偷”!根据他们的逻辑,中国媒体舆论和中国政府如果支持华为,与偏袒“犯罪”无异。 需要指出的是,在流氓手段的运用上,法律与舆论手段是交叉并用的,二者互为因果,形成互动,不过最后法律上的事实正义如何,舆论上的负罪中国企业是避不过去的。这非常象杜月笙在上海滩时的流氓表现,一边是打,一边让手下的人痛骂被打者,厉数被打者的所有坏处,当然不管有没有都会算是有了,让路人觉得如此罪大恶极之人,杜月笙不打死他都算是行善积德了。 如何应付跨国公司的流氓文化 流氓文化是跨国公司浸入骨髓里的文化因子,千万不要以为他们会改。如果相信他们所编造出的说辞,那不如相信上帝就是你自己一样。不要以为狼还没有吃羊就以为他是素食动物,对于这些跨国企业来说,吃不吃羊不是他们需要考虑的,他们需要制定的是什么时候需要吃羊?吃哪些羊? 中国的企业在国内的表现还有一些狼性,但到了国外,这种狼性就会不自然的削弱,究其原因还是实力使然。华为在国内被称做土狼,但遇到思科这样训练有素的狼王也不免束手束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胜利,但付出的代价并不小。 如何应付跨国企业的流氓文化是个难题,感觉现在国内的大多数企业都没有找到比较有效的办法。如果找到了也不会出现如此多的败诉事件,以至于华为的胜利传出后,大家都欢欣鼓舞。 个人觉得应付跨国公司的永久性办法就是提高实力,但这其实等于废话,象思科这种侵略性极强的公司是不会轻易给你壮大实力的机会。 借鉴中国历代统治者、市井小民应付流氓文化的方式,在具体的策略上中国企业可以有以下方案供作参考。 第一是要比跨国公司更象流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横的怕不要命的。但这个策略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大多数国内企业根本没有象思科同时运作法律、舆论、规则的经验,更缺少实践性的具有指导意义的操作。我们看思科在此次事件中收放自如,但如果真要是国内的企业来操作的话,估计就会出现聪明反被聪明误,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状态。这绝不能简单套用我们传统的流氓文化中的以暴制暴的游戏规则,因为在市场体系和法律体系如此完备的商业社会里,简单的以暴易暴最后的结果可能是两败俱伤。我们看三国王充以貂禅为诱饵玩弄董卓与吕布与掌心,但那需要的是对人性与时局精确的把握,所以才会一击中的。故此,这一条所谓的更象流氓只是一个分析,而不是推荐,况且就是推荐也没有用。 第二条则是以所谓“君子”之道对付跨国企业的流氓文化。这一条用得最好的是高俅了,看看宋江们的下场就知道高俅们行宋家王朝君子风范的手法了。不过如果碰到李自成、张献忠之流的流氓巨星,这种所谓的“君子”之道成功的比例能有多高就不好说了。所以奇正相携、阴阳相生才是所谓的“君子”之道,但尺度把握难度太大。 第三条则是第二条的延伸,可以称之为阴阳共生体,兵来将挡、水来土屯。跨国企业出阴招时我则回敬撩阴腿,整堂堂之师时我则列队出击。但这个方案却是防守不稳攻击不足,很多时候是处于被动挨打状态。而对付象思科这样的跨国企业,应付他们的流氓文化需要靠见招拆招的机智是永远不会赢来胜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