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剖析:“204号文件”只是权宜之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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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 07:43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记者 欧阳长征 北京报道 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发改委日前联合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资费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04号文件),从7月1日起联手对电信资费监管实施更为严格的管制。为此本报记者专门采访了有关专家。
陈金桥 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政策研究所所长 204号文件的出台应该是监管在位的一种表现,也是监管部门在努力探索一种适宜的电信监管方式。 其背景是,一年多来,不论是中央还是价格监管机构对于运营商采用资费套餐的形式都采取了放任的一种态度。但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出现了一些不好的苗头,即价格竞争已经通过套餐的形式动摇到了一些国家严格限制的基本电信资费,如电话月租费和每分钟通话费等。这同时带来了一些负面的影响,例如利用低于成本的价格挤压竞争对手,恶意收购竞争对手终端等。 如果放任这种情况持续下去,造成的结果是多方面的:其一,市场份额会更加集中,不利于竞争的开展;其二对于整个行业来说,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无法实现;最后,由于利润下滑,运营商向用户提供的服务质量也有可能随之而下降。因此,204号文件主要向运营商提醒资费标准的严肃性,强调竞争的规范性。 从文件的内容来看,应当只是权宜之计。主要还是依靠运营商的自律,配套措施不够充分,希望后续的措施能及时跟进。过度依赖运营商的自律,还可能刺激反管制的创新,形成管制与反管制的“追逐游戏”。 要解决目前价格竞争和监管之间的问题和矛盾,就必须从根本上入手。改变电信产品价格的形成机制,调整事后监管的传统模式,解决价格和价值背离的问题。最重要的一点是,单单依靠信息产业部是不够的,应当强化出资人的约束,通过业绩、利润的考核来制止非理性的竞争方式。 阚凯力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 这次204文件的出台背景主要是各级地方电信分公司资费定价混乱。同时地方电信企业目前存在的价格串通、价格欺诈、价格歧视以及乱收费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已经影响到消费者的利益。因此,204文件的出台对于规范市场定价是有帮助的。 相关政府部门已经一再同时表示,电信资费的问题应该由市场调节,但这一市场调节方式的前提是各大电信公司总部必须对各级分公司负责。而在目前资费混乱的情况下此次发文完全是出于政府监管的目的,不存在行政干预市场价格的问题。 这次204文件的出台也牵涉不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问题。 虽然电信资费应该由市场定价,但具体的执行关键是各电信公司总部对下属各级公司能否有效管理。因此对于这次价格问题具体执行的关键是各大电信公司总部是否能够负责。而204文件的主要功能也在于约束各大电信企业总公司,并通过总公司对各级分公司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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