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徐少红
最近,有两件事情让笔者感触颇深。
一件是福建省电信公司租给网通公司电路。据报道说,福建网通在承接了一外商租用通信电路的业务后,发现自己的电路不足,只好向福建省电信公司求助。对于竞争对手的请 求,福建电信没有因为是竞争对手而置之不理,让网通失信于客户,摆出一副自己在竞争中的优越的架势。这是福建电信把国家利益放在首位,出于做大市场的考虑,也为了维护中国电信业在国际上的信誉,在接到网通的请求后,立即协调并调整电路,如数满足网通公司所需的电路。
另一件是上海移动制裁代理商国商通信。据报道,本来国商通信策划并与上海移动和摩托罗拉共同推出了一个名为“299元一台摩托罗拉T2288”的促销活动,并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然而,该活动推出不久就不得不中断,因为作为主办方之一的上海移动单方面宣布“活动停止”。据说是因为国商通信是上海移动的“指定专营”商。但是,国商通信却在促销期间,参加了上海联通举办的CDMA网开通放号的推广会,并接受了CDMA特约代理商的授牌。因此,上海移动一方面毫不讳言自己是这次促销活动的最大受益者,另一方面他们以国商通信违反协议为由,对国商通信进行了制裁。
这两件事虽然存在很大的差异,但反映的都是同一个问题,即电信竞争的方式问题。以前人们习惯上总认为竞争就是你死我活,双方势不两立。如前提到的上海移动那种做法,你是我的指定专营商,只能卖我的产品,要是卖了联通的产品,我就中止与你的协议。所以说,这件事要是放在过去,或许是无可厚非。
但是,随着时代和社会的进步,以及电信技术的不断发展,电信竞争的内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已由过去的对抗性竞争转变为合作性竞争,也就是说,在如今的电信市场,一家通吃是不可能的,各运营商只有相互合作,共同把市场做大,才能达到双赢或多赢,自己分得的蛋糕才会更多。否则,只拼命守着自己的那三分地,不让别人进来,不但蛋糕不会变大,还说不定到最后自己的那份也会丧失。信息产业部部长吴基传就曾指出,在电信市场上,公司肯定有大有小,每个公司所占份额不一样也是正常的,企业之间既有合作又有竞争,是一种相互补充的关系。
从这点来看,福建电信的做法显然是明智之举,把电路租给网通,自己不但赚了钱,而且还培育了市场,以后还能赚更多的钱。而上海移动呢,他们也承认了自己是促销活动的最大受益者,而这样制裁国商通信,显然用户数就不会像促销时那样猛增了,最终损失最大的还是自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有必要吗?
如今,与时俱进已成为社会使用频率很高的说法。其实与时俱进,最根本的还是体现在观念的转变上,就是说思想要适应环境的变化,随着形势的发展而不断演进。只有这样,才能跟得上形势,才能占到市场先机。反之,如果还是墨守成规,停留在以前的认识上,就必将被时代所抛弃。
不能让小集团的利益蒙住了眼睛,当以国家的利益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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