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中国电信拆分的讨论已有半年之久,近期有消息说,拆分方案已经出笼,只是没有正式发布。消息所说的拆分方案是将现在的中国电信华北、东北和山东10个省公司整体划出,和现在的中国网通公司合并,成立新的中国网通集团公司;其余省市电信公司组建为新的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现中国联通和铁通合并,组建新的中国联通集团公司;现中国移动公司和吉通合并,组建新的中国移动集团公司。新组建的电信巨头可以经营全部电信业务。
这种方案是否能造就真正意义上的巨头和竞争呢?《金周刊》记者对长期关注中国电信改革的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吕廷杰、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张昕竹、中国社科院副研究员欧阳武进行了专访。
《金周刊》:这种拆分重组方案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呢?
吕廷杰:我本人是反对拆分中国电信的。拆分中国电信并不是形成可操作性竞争的根本办法。关于中国电信拆分,曾经有过三种方案,一是长话和市话拆;二是按照业务分拆,即竖拆;三是按照地区分南北公司,就是所说的横拆。三种方案我都反对,如果一定要拆的话,我认为第三种方案还具有可行性,但是有个前提,就是南北公司要互相准入。但就是准入,形成的竞争也是低效竞争。至于将吉通和铁通分别划归移动和联通,我认为不太可行。移动和联通都是香港上市公司的母公司,在合并时应该考虑到投资者的利益和意愿,不是说合并就合并的。
张昕竹:这种拆分方案不是最好的。我个人认为“横拆不如竖拆,竖拆不如不拆”。利弊得失对中国电信业发展来讲,还是不拆为好。不拆并不意味着对电信产业没有任何动作,我主张还是从市场准入的角度来做文章,而不是从现有的这几个运营商来回炒作。
欧阳武:在我国,分比合容易,合比较难。这个方案对网通、移动和联通的业务会有所加强。这也符合技术进步带来的电信一体化经营的趋势。因为分业经营需要很多交易成本,是有损失的。但是合并成功与否并不取决于业务,而是取决于企业间的管理和文化是否能够融合。这里面,最让人看不懂的是网通和北方电信的融合,二者是完全不同的管理文化和管理思想,互相融合很难,不知是谁会吃掉谁。
《金周刊》:电信改革的目的之一是真正形成竞争,竞争中增强电信企业的实力。中国入世在即,这种方案是否能够达到这个目的,同时,使中国电信业更好地应对来自国外电信巨头的冲击?
吕廷杰:我个人认为,这种方案并不能带来电信业的有效竞争。我反对分拆,但并不反对竞争。我认为,最根本的办法是让民营资本和国外资本进入电信业,把用户驻地网向民营和国外资本开放,ICP让民营资本来做,培养虚拟运营商。这样用户可以选择服务好的运营商。
张昕竹:南北分拆对促进竞争有什么有利的影响吗?我觉得很难。当然纯粹的重组也许不促进竞争,但如果有好的配套措施,在将来准许交叉准入,那样的话,重组可能是一个铺垫性的政策还可以。但即使允许交叉准入,还需要很多相应的配套监管政策和措施,特别是“互联互通政策”,没有“互联互通政策”、交叉准入,做什么都毫无意义,其结果是各占一块地盘,没有形成相互竞争、相互渗透这么个格局。
欧阳武:能否提高竞争力还要看企业能不能迅速进行内部整合。至于应对国外公司的冲击,我认为,一直以来,我们过分强调外国公司的冲击了。现在全球电信市场都在重组,那些外国公司都在忙着自身调整。即使进来,目标也不会是固话业务,主要会是移动业务和数据业务。但是中国企业惯于恶性竞争,使用价格战就可以把国外企业打出去。
《金周刊》:这个方案在反垄断方面是否有突破?
张昕竹:不一定能突破,所谓反垄断,和竞争是两方面的东西。周其仁有一句话,我很赞同。中国电信现在的问题不是说它大,而是在很多地方没有竞争,你把它切小了,垄断还是垄断,没有实质性的改变,由全国性垄断变成地方性垄断。除非有相应措施,比如“互联互通”,开放准入等,真正形成竞争。
吕廷杰:其实中国电信目前不存在话务量垄断,移动电话的长途话务量已经超过固定电话。中国电信的话务量被移动电话和数据业务分流得很严重,今年上半年它的业务增长首次低于我国GDP增长,说明它已经不行了。分拆以后,南北两个公司如果可以互相进入,才会形成竞争,但是拆得越细,管理成本也越高。本地电话业务是赔钱的,重组成四家公司后,中国移动拿到本地电话业务的牌照也不会去做。
欧阳武:本地固定电话业务具有天然垄断性,在美国,要打破这个垄断也是有一定难度的。
我国这种电信拆分方式有点“划江为界”的感觉,在地方还是垄断的,同时,固定数据接入上也还是垄断的。本地固定电话业务一家运营商已经亏损了,没必要让更多家企业进来。
《金周刊》: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方案把各运营商的力量均衡了,重组后的新运营商业务也相近。你赞成这种做法吗?
吕廷杰:电信拆分也许会实行,但我认为这种重组不太可能。
欧阳武:运营商都是综合业务运营商是未来发展的一个趋势,这是技术进步的要求,可以充分利用基础设施。
张昕竹:全业务运营商确实是未来的趋势。但是现在这种拆分重组格局,它考虑的是一种“完全错误”的观点——两个人只有势均力敌才能竞争。基于这种错误的理念,希望大家平等竞争。但是事实上每个运营商都有各自的竞争优势,这是由企业内部自身条件决定的,如果准许大家做全服务运营商,有的企业为了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可能不选择全服务运营商,因为不想经营这么多内容。难道靠把大运营商的资产或市场份额分割过来,大家就势均力敌了?这可不一定。关键还要有政策。如果有了好的“互联互通”政策,小的运营商同样可以与所谓的大运营商进行“互联互通”,大运营商的“网络外部性”的竞争优势就不存在了。所以我觉得关键是,这种重组没有找到真正的原因,没有对症下药,以为大家资产相等了,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不一定。《金周刊》特约记者张陆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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