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总抱怨我国电信资费太高,而企业的观点则与此大相径庭。到底我国的电信资费水平是高还是低,这涉及到一个比较方法的问题,绝对值比较还是相对值比较。先说绝对值比较,以固定电话为例,据国际电联统计,1998年,世界高收入国家和地区的电话初装费平均为112美元,月租费为11.6美元,通话费为0.13美元;全世界平均电话初装费水平是109美元,月租费为6.9美元,通话费为0.09美元。就移动电话而言,1998年高收入国家和地区的入网费平均为49美元,月租费为23美元,每分钟通话费为0.17-0.3美元;全世界平均入网费为 86美元,月租费为21美元,每分钟通话费为0.18-0.27美元。如果换算成人民币,基本上均高于目前我国电话资费的平均水平。这样来看,我国的电信资费水平并不高。
大多数人不同意这样的比较方法,理由是国外人均收入水平高,绝对值比较不能说明真实的情况,应该采用相对值比较的方法,即以电信资费占人均GDP的比例进行比较。然而,运用这种方法,只是在与中高收入和高收入国家和地区相比较时,才能得出中国电信资费水平偏高的结论。据国际电联的统计,1997年固定电话住宅用户年租费占人均GDP的比重,中高收入国家和地区平均为1.8%,高收入国家和地区为0.7%。但是同一指标,中国为3.1%,包括中国在内的60个中下收入国家平均为3.8%,低收入国家为19.1%,全世界平均为7.5%。显然,通过这样比较也不能得出我国电信资费水平太高的结论。实际上,上面的比较倒是说明,在我国确实存在消费超前的现象。我国人均GDP是800美元,而电话普及率等一些指标已达到人均GDP1500美元左右的国家和地区的水平。
由于世界各国各地区之间经济和社会发展存在历史和现实的诸多差异,物价水平存在许多不可比的因素。无论是采用绝对值还是相对值的方法进行比较,都有很大的局限性。但总体来讲,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和地区,知识、资金和技术密集型的商品或服务价格会相对其人均收入水平显得比较低,劳动密集型的产品和服务相对便宜,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则相反。同样的汽车在中国和美国价格的差异,不也正说明了这一点吗?如果在我国各种商品占人均GDP的比重都与美国相仿,那么中国就是发达国家了。此外,从经济学的常识来讲,如果某种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太高,就会抑制消费,而我国电信业近十年来一直保持了20%-30%的年增长率。
74%的国家与地区收取初装费+月租费+通话费
许多人对电信企业既收取电话初装费,还要收取月租费、通话费很不理解,认为是不合理的重复收费。这涉及到电信资费的结构问题。事实上,根据《国际电信联盟1998年世界电信发展报告》,在全球186个国家和地区中,有137个国家和地区的资费结构与我国相同,即采用“初装费+月租费+通话费”的计费方式,占总数的74%;有40个国家和地区实行“包月制”,即“初装费+月租费”;其余极少数国家采用其他计费办法,如“初装费+通话费”等。根据国际电联的定义,电话初装费是“申请基本电话业务的连接费”,月租费是“用户使用公众交换电话网每月需付的固定费”,通话费是指“利用用户设备在同一交换区内的一次三分钟通话费用”。也就是说,这三部分费用的属性是不同的,因而不能说是重复收费。
收取初装费,是因为电信网建设初期投入巨大,所收取的资金是用来弥补建设成本,并加快网络建设,实际上是用户购买电话服务的一种费用。严格说来它主要是一种政策性收费,其收取费用的高低,取决于电信网发展水平及政府对发展电信业所采取的态度。因此,即使在一些发达国家,虽然电信网络早已建成,成本早已收回,初装费收取水平也有很大差异。以1998年为例,美国住宅电话初装费为44美元,单位电话为70美元,英国为164美元,瑞士为207美元,而日本达556美元。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60个中下收入国家和地区,初装费平均收取水平为133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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