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许可费用过高国内厂家表示无法接受
迫于中国企业实际情况6C专利费要求可能松动
沙尘暴才刚刚过去,6C联盟向国内DVD厂家“收钱”的谈判却依然阴霾重重,一位参与谈判的中方代表说,历经多日的第10轮谈判仍在艰难进行,前景尚不明朗。
昨天,一位参与谈判的代表向本报记者透露,6C要求的4美元专利费可能会有所松动,6C暂时对国内外市场的专利费交纳要求实行区别对待。中国DVD的前景仿佛见到一屡阳光。参加谈判的国内企业大多同意交纳专利费,然而同时国内DVD全线降价的场面却尤为壮观。交纳专利费后的DVD厂商为何不涨价反而降价了呢?
-厂商:国内降价没商量
企业交纳专利费后,不少人预测成本的提高将使国内DVD涨价。但恰恰相反,正在DVD专利费谈判正酣之时,国内DVD价格大战的场面也尤为壮观。
日前,国内DVD非但没有涨价,部分国内DVD生产厂家反而已决定全线降价。据了解,TCL-AV部宣布:包括逐行扫描DVD在内的DVD将全线降价。逐行扫描DVD从1600元降到了998元,最高降幅达50%。创维、金正、LG、先科、新科等都有不同幅度的调价,其中新科更是打出688元的一款机型来抢占市场。
记者日前来到蓝岛大厦,在其DVD销售区看到,国内品牌与国外品牌同列一区。到此询问购买的顾客大多对国产DVD企业正面临国外一些厂商的专利请求有所耳闻。一位李小姐对记者说:“我听说了国外商家要收取20美元专利费的事,因为我也很想买一台,就赶紧过来看看有没有涨价,如果真涨了那么多我就不买了。”而另一位陪朋友来的杨先生则告诉记者:“听说DVD降价了,我来看看,但还是觉得价格偏高,等再便宜点再买吧。”
DVD降价原因不难发现,目前的谈判结果显然尚未涉及国内市场,对国外和国内市场的不同要求无疑给了国内DVD市场暂时留出了价格空间。另外从国内消费状况来看,涨价无异于自杀。于是,有些厂商为了保持产品价格优势,宁愿从营销等费用中抽调贴补DVD销售。
-4美元专利费可能有所松动
昨天,一位参与谈判的代表向本报记者透露,6C要求的4美元专利费可能会有所松动,国内DVD企业交纳的专利费将低于4美元。另一惊人的消息是,考虑到中国企业的实际情况,6C同意目前仅对中国DVD企业出口产品进行专利费交纳审查,暂时不对国内DVD市场进行专利费交纳审查。据称,专利费历史追溯的问题仍在谈判之中。
中方和6C已经达成了初步谅解。据悉,6C考虑到中国企业的实际情况,对专利有效性的评估等具体工作也需要一定的时间;中国的《专利法》颁布不久,企业对专利的认识并把其纳入经营机制也需时日。中国企业表示在以后的生产中,把专利费用纳入产品成本核算中。
对此,6C表示,这纯粹是专利问题而不存在排挤中国产品的目的,事实上6C在美国已起诉的2家公司中并不是中国企业,而是欧美企业。包括香港和台湾在内,全世界已有60多家公司签订了联合许可,但中国内地至今没有一家签订合同,这一现象使已签订合同的公司处于不公平、不平等的竞争状态,作为专利权人有义务要改变这一状况。
多数国内厂家承认专利费收取的合理性,但是对于专利费用过高表示无法接受。有消息称,多数厂家希望每台DVD收取专利费2美元至3美元,最多不超过5美元至6美元,但这与6C、3C、1C等共要求的每台近20美元相差太远。
-6C:收回最后通牒,承诺暂不起诉
直到目前,6C的代表尚未达到中国与相关方面正式进行本次谈判,但6C已经收回最后通牒,承诺暂时不予起诉。中国电子音像工业协会与6C代表律师的沟通仍在艰难的进行当中,有中方谈判人士认为结果将在一个月内问世。
昨天,记者联系到6C代表律师,她强调6C仍坚持两周前给记者发来的信函中的观点。两周前,6C委托律师,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胡荣晖表示,6C在全世界范围内公平、无差别且公开地进行专利许可。胡荣晖说,令人惋惜的是,中国现在仍有许多企业坚持认为联合许可的条件是可以双方间交涉的,这其实是对联合许可的模式的根本性的误解。该律师说,6C已经再次表示,如果各企业希望降价,那么交涉的对象不是6C而应与6C成员公司的各个企业进行交涉,但6C明确预言,联合许可的费用将会比各个专利许可的方式要经济得多。
本次风波已经持续了两个月之久。目前,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DVD市场之一,因而6C的专利收取将主要来自中国。数字显示,去年DVD消费全球需求为3000万台左右。据估计,去年我国DVD销量大约为400万台,今年有望达到800万台,约占世界生产和消费总量的1/4。而在这一过程中,我国DVD的出口也在激增。
事实表明,3月31日的最后期限已过,6C并未向中国企业提起诉讼。这源于中国80%以上的DVD企业都把谈判的权利委托给了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表示不愿也不会各自与6C直接谈判,加之中方力争和解的态度,6C与协会的谈判继续进行,并暂时承诺不再起诉。此间也有信息产业部官员预言,从目前双方洽谈的结果看,今后不会出现6C联盟提出诉讼的局面。
-国内企业预留专利费已势在必行
在韩国,6C也曾提起过收取专利费的要求,最终韩国DVD生产企业同意交纳6C要求的专利费,并将专利费在成本中做了预留,如果6C来收,随时可以拿出。即按照国际惯例,现代企业在设定销售价格时应将专利使用费及技术使用费作为成本,再加上适当的利润设定销售价格。
但在我国,目前已经把专利费用纳入产品成本核算的DVD企业数量微乎其微,大多企业为了追逐利润而放弃了专利费的预留。
以前没有预留专利费的企业,自然会在出口价格上失去优势。既然国内DVD厂商的出口部分不能在国际市场上拥有竞争力、获得利润,就只有将唯一的希望寄托在国内市场。此时在取舍制敌技艺上,DVD厂商会毫不犹豫地师从家电厂商打价格战。而市场上绝大数DVD现在都在近于成本价进行销售,致使这些企业的DVD项目大多不赚钱,再降价将犹如自取灭亡。
无论如何,交纳专利费肯定增加了DVD企业的成本。一位以彩电起家的老总对这样的架构很满易:“对方并非无理取闹,成品商向标准研发者交纳专利费是国际上的通行准则,并且国内企业早就应该在成本中预留专利费。”他个人认为,这样的专利纠纷谈判于中国DVD企业乃至整个加工行业都是一个教训,作为全球经济的一员,要成为产业航母就必须学会按国际惯例办事。(李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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