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公司如何“扳倒”大苹果?佰利代理律师讲述小公司维权

2016年06月23日 14:35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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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手机外观。“100+”手机外观。
iPhone 6手机外观。iPhone 6手机外观。
“100+”手机外观设计专利。“100+”手机外观设计专利。

  突然之间,深圳市佰利营销服务有限公司就火了起来。

  在中国,电子巨头苹果公司曾打过不少专利诉讼官司,大多胜诉。不过就iPhone 6的手机外观专利,苹果却暂时输给了深圳佰利。

  由于被北京知识产权局认定手机产品侵犯深圳市佰利营销服务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苹果近日被责令停止销售iPhone 6和iPhone 6 Plus两款机型。不服该决定的苹果公司上周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法院依法撤销被诉决定,同时宣告被控侵权产品iPhone 6、iPhone 6 Plus两款手机未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深圳佰利是一家怎样的公司?北京知产局为何在裁定中认定苹果侵权?本案原告代理律师北京维诗律所合伙人杨安进律师昨日接受了南都记者独家采访。杨安进律师向记者表示,希望媒体能帮权利人呼吁:由于知识产权纠纷的专业性和程序复杂性,公司维权很困难,时间成本根本耗不起。

  行政裁定等了一年半

  虽然杨安进律师告诉南都记者,“我们只是把它当成一个普通案件,受专利权人委托,就侵权提出行政处理请求,并没有觉得有特别的含义”。这个案子依然给苹果公司带来不小挑战,在华卷入专利纠纷的消息上周五爆出后,苹果当日股价在美股交易中下跌2.28%。

  南都记者获悉,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是2016年5月10日作出“京知执字(2016)854-16号”《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书》。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认为,经过比对,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虽存在一系列的差别,但均属于一般消费者难以注意到的微小差异,故应当认定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无显著区别,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据此,该局责令苹果公司停止销售、中复公司停止许诺销售和销售被控侵权产品。

  此案还得回溯到两年前。

  2014年1月13日,佰利相关手机产品提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授权公告日为2014年7月9日。

  2014年9月,苹果发布iPhone 6和iPhone 6 Plus。当时就有网友说,苹果手机与一款名为“100+”的手机十分相似。“100+”正是佰利公司的产品。南都记者从微博认证号“百加手机”上看到,杨安进律师曾代表佰利公司向苹果公司发出律师函,指出iPhone6有潜在专利风险———当时是2014年9月2日,iPhone6尚未正式发售。对于那次交流,杨律师回忆道,当时的沟通并没有实质性举措,苹果只是简单否认侵权。等了两三个月后,佰利公司于2014年底向北京知产局提出行政处理的请求。

  北京知产局认定iPhone 6和iPhone 6 Plus确实有侵权。但在广大网友眼中,iPhone 6和“100+”手机其实没那么相似。知乎网友“周卓”感慨,“对比看了两个机器的图,完全没看出哪点像了啊!”还有网友开玩笑称,“现在智能手机都和美女一样,离远了你真分不清楚。”

  对于这一疑问,杨安进律师向南都记者介绍,外观专利的侵权判断是专业性很强的事情,专业人员不仅熟悉专利法知识,对行业也有所了解。就此案而言,双方律师对智能手机外观发展的经历、区别和设计潮流都进行了调查,双方举证,把信息汇总到合议组。在此过程中,苹果公司、佰利公司都各自举证、彼此充分辩论。双方是对等的,提供证据,发表观点,相互反驳,举反证。一般消费者不具备专业知识,对智能手机外观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往往缺乏系统认识,所以跟专业人士的结论不一样,这也正常。

  还有网友质疑,“百加手机”去年5月业已停产,还在起诉苹果公司,“都是套路”。杨安进律师表示,专利跟手机产品并没有直接关系。我们现在起诉的是专利侵权,从这个角度出发,不需要考虑关联产品的状况,是否生产销售,并不重要。

  陷入困境的佰利公司

  杨安进在接受南都记者专访时很有感慨,对于佰利这样的创业公司,风险很大。他向记者介绍,“2014年,佰利公司还经营得好好的,但到了2015年,就陷入了困境……”

  深圳手机业内人士对佰利、百分之百及其创始人徐国祥都有所了解。南都记者检索发现,深圳市佰利营销服务有限公司注册于2012年6月,主营数码通讯产品,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手机的技术开发与销售。这说明佰利并非如今美国盛行的“专利流氓”———没有实体业务、主要通过积极发动专利侵权诉讼而生存的公司。然而,佰利公司在2015年的资产状况信息显示,当年的资产总额为28.76万元,全年营业总收入为0元,利润为-45.01万元,公司负债总额为662.55万元。

  佰利公司的母公司深圳百分之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情况也不乐观。百分之百由徐国祥在2006年10月创立,2015年的资产总额为7121.11万元,负债总额为8019.83万元。深圳信用网搜索结果显示,百分之百公司股权遭到法院冻结,其中徐国祥持有的部分股权曾质押给中信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深圳罗湖分行。此外,百分之百公司还面临多起追讨劳动报酬的劳务诉讼。

  公开资料显示,徐国祥在1995年加入华为公司,1998年负责组建华为数据通讯产品部,担任总监兼总工程师;2002年,徐国祥加入宇龙酷派公司,任副总裁兼首任手机事业部总经理;2004年受邀再度加入华为公司,任华为终端公司全球营销总监;2006年10月,徐国祥创建深圳市百分之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业内人士透露,徐国祥已久不露面。他的个人认证微博停留在2012年8月14日再无更新;而他此前接受媒体采访还是在去年3月,当时他透露百分之百正在进行的新一轮融资处于比较关键的阶段。

  南都记者试图通过公司注册信息上所留的联络方式联系佰利公司和百分之百公司,未能联系上。

  联想起当年苹果公司在iPad商标案中败诉给深圳唯冠公司,随后用6000万美元达成和解。外界猜测,佰利和百分百公司可能寄望从苹果公司拿到巨额赔偿或和解费,摆脱困境。

  暂不便透露索赔诉求

  北京市润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专利代理人韩羽枫律师曾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专利合议庭担任法官。据他介绍,苹果提出行政诉讼后,“正常看,一二审案件最后耗时两年也是正常的。最终法院认定知识产权局所做决定无误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杨安进也表示,接下来的诉讼可能还需要一两年时间。杨安进是国内知名的知识产权律师,曾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评审专家,2013年被评为北京“十佳知识产权律师”。他感慨,如今小公司在知识产权领域维权成本太高,时间实在耗不起,“就此案来说,从提起行政仲裁到最后结案,前后三四年时间,维权太难了,希望媒体能就此多进行呼吁”。

  如今市场上苹果iPhone 6和iPhone 6 Plus正常售卖。根据我国《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44条规定:“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作出认定专利侵权行为成立并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的处理决定后,被请求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诉讼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规定,即使苹果已经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但执行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的决定仍是其法定义务。

  前知产法官韩羽枫律师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也表示,iPhone6手机是否就此告别中国市场取决于苹果公司。如果苹果公司自行履行知产局做出的行政行为所施加的义务,就此告别中国市场;如果苹果公司认为自己不侵权,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继续进行制造、销售,则不会就此告别中国市场。而如果终审依然认定有侵权,佰利在向苹果公司主张赔偿损失时,销售额和赔偿额将直接相关。

  至于赔偿额度,韩律师表示,会依照营业额按照一定比例计算。“这个比例不定,因为各种类型的案件中专利在里面所占的比例应该是不同的”。

  在被问及佰利公司是否提出经济上的索赔诉求时,杨安进律师采访时表示,在这方面,还没有可以披露的信息。因为目前只进行到行政投诉阶段,只定性不赔偿。在进入司法程序后,佰利是否会有进一步举措,目前不便说。

  采写:南都记者高珈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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