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硕自称是敲诈案受害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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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 18:17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段郴群、方利平) 昨日,正处在“笔记本遭天价索赔”事件中心的华硕公司按既定计划在广州举行新品发布会,而华硕中国区总经理许佑嘉首次就“笔记本索赔事件”接受媒体专访。 今年2月9日,北京消费者黄某通过华硕电脑代理商———北京新人伟业数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新人公司)买了一台华硕某款笔记本电脑,使用中坏了两次,经华硕维修中心 许佑嘉: 对于此次事件,许佑嘉认为,华硕是受害人,是有犯罪嫌疑人在勒索华硕。华硕之前根本没有就这个事件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一些媒体完全是根据对方提供的消息在传播。 许佑嘉还说华硕绝对没有贩卖所谓的假CPU或者测试CPU,这一点绝对敢负责任,所以他们才敢报案。 而周某的辩护律师北京义方律师事务所的张平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对于龙、周二人,目前还没批捕。他个人认为,从法律角度看,龙、周的行为不应构成犯罪,因为解决消费纠纷的第一个环节就是双方协商,首先,从方式上讲,龙、周以诉讼和向媒体公开为要价条件,并没有违法,因为这两种方式本身是合法的。 其次,从要价上讲,在双方协调的过程中,本来就存在讨价还价的问题,要价的高低也不构成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