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就商标案指责西门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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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 08:25 新京报 | ||||||||||||
![]() 海信与BSH从2001年就已经开始交涉。本报记者韩萌摄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科技图片 认为对方要价4000万欧元转让Hisense商标荒诞可笑 本报讯 (记者 赵燕平) 昨天,海信集团“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就“商标抢注”一事公开向媒体发函说明。在公开函中,海信称“西门子注册前不知道海信”是荒诞可笑,并再次重申西门子提出的
在公开函中,海信声称“Hisense(高的质量与享受)”是海信的前身青岛电视机厂在1991年为今后的国际化而在企业内部公开征集而创立的。1999年1月5日,“海信”和“Hisense”一举获得“中国驰名商标”。1999年1月11日,也就是海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6天以后,BSH公司开始在德国注册“Hisense”。且所注册的商标与海信原创的“Hisense”完全一致。 而早在1999年前,“西门子”就已进入中国市场,其冰洗产品与“海信”同在全国600多家家电终端卖场销售。 从1992年商标创立开始,海信早已在包括CCTV在内的全国媒体进行了巨额的广告投放。因此,有关媒体所猜测的“西门子注册前不知道海信”是荒诞可笑的。 海信认为,根据巴黎公约的相关保护条款,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后的海信受法律的保护,因此并未在德国进行注册。发现被抢注后,从2001年开始,海信就索回被抢注的商标事宜开始与BSH公司交涉并谈判。BSH公司开始同意“转让”,“转让”的价格是4000万欧元(合4亿多人民币)。对于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不管是原则还是价格,海信无法接受。因此,海信在2004年10月收到德国转来的BSH公司在德国法院起诉海信诉状后,立即启用法律程序,向德国商标局反诉,要求依法撤销BSH公司注册的“Hisense”商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