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的核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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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 11:45 新浪科技 | ||||||||||||
18号文件核心为税收实惠 47号文件核心在政府采购 倪光南:18号给软件企业最大的实惠是税收,因此催生了中国很多软件企业。47号文件对于企业来讲最大的好处是应该是政府采购,但是,还需要政府采购法来做具体的规定,这是人们关注政府采购法的根本原因。
政府采购法的核心:软件企业本国与非本国区分 倪光南:因为政府总是需要采购,但是,政府采购的钱属于纳税人,所以应该让这些钱发挥更好的效用。因此,政府采购应既能满足政府运行要求,同时也能对本国产业和经济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我觉得这是一举两得。 政府采购和软件企业来讲最大的实惠是什么?它分了本国和非本国,如果没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按市场运作,那市场运作没有本国、非本国的概念。但是政府采购法使大家明白,政府采购要分本国、非本国,不区分这一点谈不上政府采购法。一般采购法市场运作,很多政府采购法的问题就是市场运作,市场运作你干嘛要政府采购?市场规则都有。 所以核心的核心就是区分本国、非本国,我想这一点是我们负责采购部门,你掌握这个钱,你要用这个钱,应该很好认识到政府采购法的本质所在。 采购不应要求中国软件达到“同等水平” 我想我们从产业结构,软件企业都觉得中国软件企业因为在软件这个领域,中国是后进入的,所以一些发达国家,特别一些在软件领域非常容易形成垄断,所以假如我们中国软件企业目前都很小,要发展起来,完全靠所谓的这种市场竞争,就会有很大的困难。 所以作为中国的软件企业,希望政府在可能的范围之内,应该加以支持。因为政府和整个国家的利益,整个人民的利益相关。而且我们所谓这种支持是符合WTO原则的,所以说我们政府采购,包括政办软件的采购,或者其它信息工程项目,政府投入的一些项目,通过这个政府采购来支持应该是一个比较好的途径。因为这是按照国际上的做法,各国的政府采购都是可以支持本国产业。 所以我们国家政府采购法,从2003年通过以后,到目前为止国际上没有人提出任何的质疑,因为我们这个做法是符合国际惯例的。我们注意看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应该采购本国的货物和工程服务,应该采购本国软件。这个应该我们怎么理解?我想我们应该理解为如果满足用户需求,我们就应该采用国产软件服务。如果暂时不能满足,我们可以采购一些国外的。我们的理解一定要达到同等水平,我本人不太主张,因为容易误会:跟国外软件同样情况下你才能采购国产。 你想人家跑了很多年,甚至一二十年,我们刚出来,软件有一个成熟过程,所以不可能一下子你说国产软件跟国外先进软件达到同一水平,可能有些方面有我们创新的地方,但总体方面成熟度不够。 所以我们不要求“达到同一个水平”才采购,如果能满足用户日常需要,比如满足政府办公需要,我想政府就应该买,不要要求特别高,所以我觉得这个非常重要。我们只有在不能满足你的时候可以买国外的。这是我对政府采购法的理解。什么叫“应该采购”?“应该采购”如果叫同等优先太低了,应该以需求为原则。 办公套件、某些服务器操作系统国产已经可以应付 华平澜 : 比如咱们讲办公套件,政府办公那点技术要求,咱们国内开发的很多办公套件都可以满足要求,完全可以满足,不用买国外的,这是我们完全自信,而且是经过实践检验过的。 当然操作系统这方面可能还有一定的问题,但是也不是说完全不能用。比如用服务器端的,咱们价格比较低,另外安全性也比较好,开放性也比较强,从我们中国产业可以在这个基础上做很多的工作。在某些办公的环境下,也可以用,办公套件是完全可以没有问题的。 另外支持中国软件发展还有几方面的问题。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的理事会刚刚开完,在理事会上大家共同关注的个问题,一个是知识产权的问题,这是牵扯到我们业内自律的问题,大家要尊重知识产权,在我们业内首先自己要做好,绝不侵犯盗版,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 本文根据26日新浪聊天整理,详细报道请见实录:倪光南、华平澜:保护国产软件我们应理直气壮 相关报道:微软并非本土企业:产品本土增值不足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