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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界建言网络立法

2012年12月24日 01:52   北京商报 微博    评论

  首都经济界建言网络立法

  专家称企业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上应有所为

  商报讯(记者 闫瑾 张绪旺 魏蔚)买房买车生孩子、办理各种银行卡、网购网聊网签……我国网民数量已超过5亿,构成一个巨大的网络平台和网络群体,也创造了庞大的网络经济,但是伴随而来的个人隐私信息的严重泄露也给公众带来极大困惑,人们不禁疑惑,何时何地又是谁泄露了我的隐私,该如何保护个人信息不被违法使用?对此,首都经济界纷纷表示,网络立法刻不容缓,同时企业自身也应有所作为,担当起妥善保管消费者数据的责任。

  “个别网站为了追求商业利益最大化,忽视网民的隐私安全。网站服务商们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提升管理水平,承担起妥善保管用户个人数据的责任。”奇虎360首席隐私官谭晓生认为,网络立法需要保障的重要内容就是网民隐私安全。希望国家加强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管,并及时出台相关标准或指南对网站信息安全建设进行规范。

  蘑菇街CMO李研珠表示,毫无疑问,网络立法对促进互联网发展有促进作用,拿电商屡禁不止的假货问题来说,有相关法律的规定比企业自律要有力的多。美团网相关负责人也对网络立法表示支持,他认为,此举对网民信息安全具有保护作用,建议互联网企业在提高技术保护措施的同时能有效地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

  金融服务领域也亟待网络立法和监管。近期以来愈演愈烈的个人信息泄密问题,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倒卖客户信息,导致客户陷入无休止的各种电话营销骚扰,这些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没有解决,给老百姓带来了无穷的烦恼。在专家看来,如果加强对个人信息的监管立法,这些问题都将有望得到很好的遏制。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对社会公众更加公开、透明是银行发展的必经之路,通过网络可以让更多的客户了解银行、银行也能更多地了解客户的需求,但是也不排除“恶意诽谤”、“泼冷水”的现象发生,因此网络监管立法非常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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