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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姜涛)市民网上开店可暂不办理营业执照。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为助推我市互联网产业发展,市工商出台《关于开展电子商务监管工作的试行意见》。其中明确表示,我市以自然人名义在网上交易平台上开展交易活动的个人网店,暂不强制要求其办理营业执照。
市工商局表示,此次工商系统出台的《关于开展电子商务监管工作的试行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规定,对于我市以自然人名义在网上交易平台上采取C2C形式开展交易活动的个人网店,在国家相关规定明确前,暂不强制要求其办理营业执照。凡已经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且经营范围与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相一致的,不再重新登记注册。对于只在网上从事经营活动的电子商务一般经营者,可以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将其自有或租用的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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