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播中应注重保护知识产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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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 15:15 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李玫邱妙芳)昨天下午,网络传播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做客深圳大学,向深圳的教育科研人员详细介绍,网络传播环境下应如何使用不同类型的文献资料,并且如何切实保护好自身的合法著作权益。 《北京大学自然科学学报》主编、中国高校自然科学学报研究会版权工作委员会主任陈进元教授,作了题为“作品的网络传播与著作权保护”的学术报告。她表示,目前中国 陈进元教授分析,根据《著作权法》规定,由作品的使用方法可以将作品分为:作者享有专有使用权、可以“合理使用”、可以“法定许可”使用、不享有著作权等四类。根据每类作品的不同情况,以及在网络传播中出现的崭新问题,专家还就每类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和使用方式都作了详细解释和建议。 中国学术期刊电子杂志社副社长汪新红则详细介绍了,囊括了中国80%以上的公共知识信息资源的《中国知识资源总库》在查新、查重等方面的强大功能和详细使用方法。经过12年的快速发展,《中国知识资源总库》目前已涵盖了《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博硕士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引文数据库》等重要数据库,成为科学研究和教育教学的重要知识和信息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