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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龙生:“宽带欺诈”不能永远投诉无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 14:08 上海青年报

  马龙生

  近年来,“宽带变窄”等问题经常困扰着众多的网民———按照运营商宣传广告标明“10兆光纤到桌面”安装了宽带之后,短时间内确实享受到了快捷的网速和优质的服务。可是过了一段之后,网速越来越慢了,上网高峰期很难登录网站,掉线也是常有的事。问题的严重还在于,想找有关部门评理,却往往得不到应有的解决。

  装上了宽带,却总也找不到“冲浪”的感觉,这是网民几乎天天曾遇到的烦心事。尽管与宣传推广中介绍的服务标准相去甚远,但是由于在技术上,接入商的解释让人一知半解;在维权上,宽带服务不到位存在着取证难、证据保全难等特殊困难,所以明明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但是也只能十分无奈地认倒霉。在互联网产业高速发展的今天,用户在接入服务上的维权困境,确实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了。

  从问题的特性来看,当前无论是消协,行政执法,还是法律诉讼,都因为法规空白、技术手段等缺失,无法为“宽带不宽”讨个明确的说法。照目前的态势,仅从传统的

维权、执法思路来认识,“宽带不宽”似乎永无解决之日。但是,我以为事情远没有想象的那样复杂。其突破点还是应该在技术上。技术上解决了宽带信息流量的监测问题,立法、执法也就没有多难了。从技术上解决宽带网络的信息流量,完全可以通过安装监测仪器来实现。如果考虑电脑配置、操作手法也会影响网速,可以在选择监测用户时,充分考虑这两个因素。只要真心想做,记录宽带的网速及稳定性,提供有说服力的原始证据就不会很难。目前,有不少调查机构在做电视收视率调查时,采用的就是这样的方法。

  技术上未必很难,却不一定能够推广开来。问题在于,由谁来做这样的事。行政执法一般是“民不举,官不究”,法院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好像都没有义务来做;而消协又没有执法权,更没有对一个行业“常规取证”的职责。在这种情况下,我觉得政府应该以一个中立人的角色主动牵头,会同接入商、消协、技术专家等,起草一项行业法规,细化接入商的职责,明确消费者的投诉渠道和举证方式等,不再让消费者为“宽带欺诈”且投诉无门而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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