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刀马:P2P共享合法化是众望所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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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9日 10:00 ChinaByte | |||||||||
作者: 小刀马 日前,法国议会下议院投票通过了使P2P文件共享合法化的议案。据悉,用户只需每月交纳7欧元(约合8.5美元)的全球授权费用,就可以无限制地合法下载。这项修正案以微弱的优势通过表决,共有30人赞成,28人反对。法国社会党代表帕特里克-布罗齐(Patrick Bloche)表示:“我们希望法律更贴近实际,将法国800万名通过互联网下载音乐的用户全当作
今年5月,瑞典司法部长汤玛斯-博德斯多姆(Thomas Bodstrom)要求唱片公司停止销售版权保护CD。他当时称,如果唱片公司拒绝这一要求,瑞典将宣布版权保护CD非法。今年2月,挪威政府通过一项立法,允许用户复制版权保护CD或DVD用于个人用途,但不允许将唱片中的歌曲转为MP3格式用于数字音乐设备。 在这则消息不久,又有消息传出,近日,全球三大唱片巨头———华纳音乐集团公司、索尼-BMG音乐娱乐公司和环球音乐集团统统收到了纽约总检察长斯皮策的传票。调查的焦点是几大唱片公司是否串通设定下载音乐服务的批发价格。代表多家在线音乐服务商的美国数字媒体协会的执行董事乔纳森·波特表示说:“音乐服务商已经对唱片公司表现出关注,后者试图在市场尚未做好准备的时候提高价格。” 苹果的CEO斯蒂夫·乔布斯也一直口头坚持,为了继续推进数字音乐市场的建立,在线音乐价格需保持99美分。今年9月,乔布斯炮轰唱片公司,把他们提高下载音乐价格的考虑称作是“贪婪的”,并警告这可能使iPod用户使用盗版音乐文件。事实上,关于P2P文件共享的事情,除了广大的网民之外,许多唱片公司、音乐人等等都对此“深恶痛绝”,恨不得把所有的BT之类的下载都关了。其实这一直是一个矛盾的问题,其实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如何合理地应用P2P下载已经成为整个网络社会的共同关注的话题。 其实,技术本身没有错。关键是如何利用?如何合理地收费?也就是如何转嫁知识产权或者版权的费用?比如引入广告等等。关键是怎么尝试,而不是就想着如何让消费者买单,而且还是买大单。在国内一直叫嚣着要封杀的P2P的消息也是甚嚣尘上,不过,最近我们听到一个令人鼓舞的消息。那就是一直被运营商视为带宽杀手的P2P技术将帮助他们实现真正的杀手级应用,应用P2P技术,运营商将有能力大范围推广在线视频点播,而不再受困于服务器带宽。 据悉,贵州网通将正式推出以P2P为基础的视频点播业务,这是国内主流运营商中首家商用P2P技术。应用P2P可以大幅减轻服务器的带宽压力,“目前的宽带网络大多在百兆带宽左右,开展视频点播业务大约需要几十台服务器支撑,而P2P则可以让每个用户分摊流量,运营商只需几台服务器即可开展业务”。虽然不是BT的模式,但也是一种P2P的新的尝试,这就是对技术的一种合理的应用,相信这种方式在日后的应用中还会有新的突破。 关于P2P的应用问题,其实一直是纠纷不断。有人说P2P软件的火爆,正是版权所有人的梦魇。唱片和电影巨头早已在全球展开了针对P2P网站的诉讼行动。今年10月24日,中国P2P第一案拉开序幕,作为百代唱片中国区代理的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将北京飞行网音乐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缘由为飞行网(Kuro)平台上有59首未授权歌曲。目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这一全国首例涉及P2P的侵权纠纷案。当然,这仅仅是其中的一个表现,在P2P的发展历程中,也仅仅是沧海一粟。 简单地回溯一下网络发展的过程,我们不难发现,从互联网兴起到2001年被视为是门户时代的崛起,而从2002年到现在,由于内容急剧增加,搜索为王造就了Google和百度神话。那么以后的发展又会如何演绎呢?显然,个体互动将是一个潮流,互联网的核心价值开始回归技术本质,用户向往的是一种交互、互动、参与、共享的网络,于是诞生了Web2.0等新的网络概念。博客文化的兴盛,和类似P2P个人网站成为网站的主流都是这一趋势的具体体现。 业内人士吕本富就认为“互联网作为一种新媒体大大提高了资源的分享与传播速度,P2P对传统音像媒介的冲击,绝不代表音像产业会因此无法生存。这完全取决于传统的音像产业能不能利用好互联网这个新媒介,而不是如何去扼杀和阻止音像制品在互联网中的传播。”如今,权利人常常借此打击网络新技术的流行,当然最主要的问题也就是版权问题,实际上,这就是一个如何转嫁利益的问题,一首歌,一部影片究竟应该如何收费?看看彩铃和彩信的崛起,是不是也是一种有益的尝试?对广大的网民来说,并不是不愿意交费,关键是这个费交得值不值得?在某种程度上的让步,其实也是对自身的一种影响扩大,当然,如果能薄利多销的话,相信也会得到大家的认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