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用体系全国联网 九成记录已入数据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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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 08:50 东方早报 | ||||
早报记者 庹晓骅 作为改善金融环境的一项基础工作,中国人民银行昨天表示,我国的个人信用体系已基本实现全国联网,全国金融机构个人消费者九成信用记录已经入库。同时,央行昨天还发布了《个人信用信息技术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确保个人信用数据的安全。 根据央行昨日发布的数字,个人信用数据库已实现127家商业银行全国联网,其中包括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12家股份制银行,111家城市商业银行,最后2家城市商业银行也正在联网调试中。与农村信用社的联网正在积极推进,已与8家联社实现了联网。全国金融机构个人消费贷款90%的信用记录已经入库。 近年,我国开始着力建设个人信用体系。去年12月,个人信用数据库于7个城市联网试运行,目前已经基本实现了全国银行的联网。 沪上一位股份制银行人士告诉记者,今年早些时候,该行就已经实现与全国个人信用数据库的联网。“以往我们只能看到上海客户的信用记录,现在全国的个人消费者的信用记录都可以获得,这对防范风险大有帮助。”据悉,目前沪上多数银行已经开始运用该系统,作为给个人发放消费贷款的重要凭据。 在宣布个人信用体系基本联网的同时,央行昨天还发布了《个人信用信息技术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保障个人信用信息的安全。该办法共7章45条,对个人信用数据库的性质作出定性,并规定了商业银行、征信服务中心的的内控制度和操作规程。《办法》还就个人信用数据库采集个人信用信息的范围和方式、数据库的使用用途、个人获取本人信用报告的途径和异议处理方式作出规定。 人民银行称,今后,任何人无论在国内任何地方,也无论在哪一个商业银行留下的借款和还款记录,商业银行信贷审查人员均可在经当事人书面授权后,进行相关信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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