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被诉侵犯网络传播权 遭到索赔56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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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 19:24 新浪科技 | |||||||||
新浪科技讯 北京时间6月21日消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网络传播权侵权纠纷,原告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被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侵犯了其录音作品的网络传播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各种损失共计56万余元。 原告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称,2005年3月,原告发现被告北京百度网讯科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录音作品的网络传播权,给原告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因此诉至法院,提出上述诉讼请求。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怡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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