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签名法4月1日起正式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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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 15:18 中国信息产业网-人民邮电报 | |||||||||||||
《电子签名法》今天起正式施行。信息产业部日前召开《电子签名法》贯彻实施工作座谈会。蒋耀平副部长强调,要认真贯彻实施《电子签名法》,严格依法行政,积极推进我国信息化建设进程。 蒋耀平副部长指出,《电子签名法》于2004年8月28日发布以来,引起了业界和社会的广泛关注。这是我国专门规范电子商务活动的第一部法律,也是《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
蒋耀平副部长就如何做好《电子签名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充分认识《电子签名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电子签名法》为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同时也为电子认证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为我国电子商务安全认证体系和网络信任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要把贯彻实施《电子签名法》当作推进信息化和依法行政的一件大事来抓。要以贯彻落实《电子签名法》为契机,在信息化建设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健全法制,逐步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符合科学发展观的信息化发展道路,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新的业绩。 ——加强和完善电子认证服务业管理,为《电子签名法》实施提供坚实保证。《电子签名法》对电子认证服务设立了市场准入制度,并将制订电子认证服务业的具体管理办法和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职责赋予了信息产业部。依照法律规定,信息产业部于2005年2月8日以第35号部令,发布了《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作为《电子签名法》重要配套规章之一,于今年4月1日起与法律同步施行。随着电子签名的广泛应用和电子认证服务业的发展,将来还会陆续制订一系列相关的配套管理办法和标准规范,逐步形成完整的电子认证服务业法规体系。 ——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信息产业部作为电子认证服务行政许可的实施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律的授权,依法做好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要积极主动地与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做好协调配合;加强内部工作人员管理和部门间的协同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为电子认证服务业的健康快速发展献计献策。 部政策法规司司长衣雪青主持座谈会。信息产业部信息化推进司季金奎司长作了题为“认真贯彻落实《电子签名法》,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的快速发展”的发言。他指出,作为《电子签名法》规定的电子认证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目前信息产业部已经做好了各方面的准备工作,行政许可的业务流程业已明确,信息产业部将依照《电子签名法》和《行政许可法》,建立统一的面向社会公众的服务窗口和信息渠道,公布电子认证服务行政许可申请、受理的具体条件、程序和办法,为广大认证机构及相关人员提供业务咨询和培训服务。 国家商用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管理办公室王长喜主任介绍了与《电子签名法》贯彻实施密切相关的商用密码管理问题。中国金融认证中心银联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晓峰作为CA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代表发言。他们共同表达了不断规范管理、提升服务的决心和信心。(韩永军 人民邮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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