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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签名法生效 瑞星潘石屹签首份电子合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 13:45 赛迪网

  【赛迪网讯】4月1日,《中国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以下简称《电子签名法》)正式生效。4月1日零时刚过,瑞星公司和地产大腕潘石屹在书生电子印章中心,签署了我国第一份电子合同,该合同的内容是,潘石屹的SOHO中国有限公司购买一套瑞星企业级防毒软件,合同金额为6400元。

  久经商场的潘石屹虽然签署过无数合同,但这却是他第一次签署电子合同,潘也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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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成为我国电子签名第一人。随后,瑞星公司的代表马刚在与SOHO中国的《瑞星杀毒软件中小企业版销售合同》上盖上电子印章,使瑞星公司成为我国第一个进行电子签名的企业。

  在《电子签名法》生效后,采用电子签名签署的电子文件就具有与传统签字盖章的纸质文件相同的法律效力。但传统的电子签名由于涉及CA、数字证书、PKI等艰深难懂的技术和概念而使普通百姓敬而远之,而3月30日成立的书生电子印章中心提供的电子印章技术却能使电子签名变得与普通的签字盖章一样简单。

  在签约现场我们看到,潘石屹和马刚在签约前仅仅用短短的5分钟时间就学会并掌握了用电子印章进行电子签名的方法,这表明了普通老百姓都可以很容易地用书生电子印章签署有法律效力的电子文件。

  为此次电子合同签约提供全面的技术平台和服务的书生电子印章中心主任韩庆军认为,这次签约既是印章中心为公众服务的一个开端,也是我国电子签名在我国各个行业广泛实践应用的起点。今天签署《电子签名法》生效后的首个电子合同不仅是对这一新法的实践性尝试,也为国内其它开展电子商务的企业提供了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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