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中国对境外企业价格垄断开出首张罚单——韩国三星、LG等六家国际大型面板生产商,因垄断液晶面板价格,遭到国家发改委经济制裁3.53亿元人民币。这也是迄今为止中国开出的金额最高的一张价格违法罚单。
发改委发布的信息显示,韩国三星、LG,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中华映管、瀚宇彩晶六家企业在2001-2006年,利用优势地位,合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在中国大陆实施价格垄断行为,涉案液晶面板销售数量合计514.62万片,违法所得2.08亿元。
发改委已依法责令涉案企业退还国内彩电企业多付价款1.72亿元,经济制裁总额达3.53亿元。其中,三星1.01亿元,LG1.18亿元,奇美9441万元,友达2189万元,中华映管1620万元,瀚宇彩晶24万元。
同时,涉案的六家企业已提出整改措施,其中承诺对中国彩电企业内销电视提供的面板无偿保修服务期限由18个月延长到36个月。据中国电子视像协会测算,仅这一项承诺,就可让国内彩电企业每年节约成本3.95亿元。
分析人士称,此次反垄断调查具有三大重要意义:首先是依法维护了中国国内彩电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平竞争。其次是涉案企业的一些歧视性做法,通过此次反垄断执法得以纠正。第三,打破技术壁垒,及时、公平获得新技术,促进产业合作,是此次反垄断执法更为重要的意义。
对于资本市场而言,有两类企业将明显受益。一是下游的彩电生产商,TCL、创维、康佳、长虹等国内9家彩电企业已收到了1.72亿元退款,将增厚业绩;未来定价更加合理,也减少彩电企业成本。二是利好国内液晶面板生产商,有利于其市场占有率的提升。 记者 李宇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