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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出台地方性法规 规范网络使用语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 10:18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上海9月28日电 记者王有佳报道: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日前审议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草案)》中规定:汉语文出版物、国家机关公文、学校教育教学中不得使用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语汇。用地方性法规对网络语言加以规范,这在国内尚属首次。

  随着网络的普及,一些被“网络高手”惯用的词汇正迅速蔓延,“顶”、“汗”、“酱紫”等词语已经成为青少年“热捧”的新兴语言,经常出现在日常交流甚至作文中。但是,不常上网的人却无法理解这些词的含义。上海师范大学对外汉语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齐沪扬教授认为,“网络高手”有自己特有的网络词典,从语言学家的角度来看,网络语言非常不规范,它的盛行将对现有的语言文化体系形成一定冲击。

  上海提交的草案规定,将不规范的网络语汇排斥在汉语文出版物、国家机关公文、学校教育教学之外,这并不意味着以后不可以使用这些语汇。齐沪扬认为,语言文字的发展是动态性的,网络上使用网络语言有着便捷的优势,也符合网络轻松快速的特点,但在传统媒体上,应该强调依法正确引导。从语言文字发展规律来看,对网络语汇不宜简单化地绝对禁止,要有“堵”有“疏”。

  上海市教委主任张伟江透露,针对语言文字应用的开放性和动态性的特点,上海将对重点领域的语言文字应用实施分级监测,对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语法规范的,以数字或符号代替中文词语或词义的,如以“MM”代替“妹妹”等、用“表”来表示“不要”等,则要限制其使用的范围。如果被界定为规范的网络语言,今后也可能通过专家评审后,通过新词新语出书的形式,加以推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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