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接手圆明园环评环 北师大也将积极配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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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 08:29 北京青年报 | ||||||||||||
北京青年报 黄建华 本报讯 清华大学已经主动承接了圆明园环评,而此前因延误环评时间被点名批评的北京师范大学则将积极配合,圆明园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将按期递交。昨天,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对两校表示高度赞赏。
据潘岳介绍,清华大学环评机构的负责人表示,将本着对社会、对环保事业负责的精神,进行圆明园整治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目前,清华大学已经联合有关单位组织多学科专家成立了环评工作组,将在环保总局限定的时间内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 潘岳介绍,包括《环评法》在内的我国环境法律法规在实际执行中还存在五大问题。一是环境立法存在空白;二是配套立法迟缓;三是对部分环境违法行为没有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是行政处罚罚款数额过低;五是环保部门缺乏必要的行政强制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