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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向3500亿不良资产开刀 电信央企新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 09:14 通信产业报

  本报记者 许婷

  11月7日,“中央企业不良资产责任认定和处理工作经验交流会”的现场,国资委主任李荣融的讲话掷地有声。李荣融近2小时的讲话结束后,包括169家中央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和纪委书记以及国资委各司局领导在内的近400名与会人员旋即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中。

  “加强不良资产管理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有效手段,清产核资后新发生的资产损失必须严格按规定由企业效益自行消化,不得出现新的潜亏,这是基本工作要求,也是严肃的工作纪律。”李荣融强调。

  据国资委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04年中央企业清产核资清出各类资产损失3521.2亿元。而在2003年,181户中央企业的不良资产共计3177.8亿元,占央企资产总额的4.2%,占净资产的9.9%,加上

财政部已核准的近千亿元资产损失,2003年中央企业不良资产占总资产的5.4%。这其中许多已经形成事实上的资产损失,也有不少还未形成事实上的资产损失。

  于此,李荣融对3500亿元资产损失的构成和比重进行了详尽的剖析:央企不良资产的构成主要包括三部分,第一是企业应收款项的呆坏账损失,约占资产损失总额的40%;第二是企业因实物资产管理不善发生的资产盘亏、毁损报废以及技术淘汰等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失,约占30%;第三是企业因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对外投资监管不利等造成的各类投资损失,约占15%。

  李荣融还进一步强调:这些资产损失中,可清理和可追索的债权、投资和实物资产损失占比重比较大,如果追索措施得力,有相当一部分是可以回收的,按照可回收20%到30%计算,总额可达到800亿到900亿元。

  国资委内部人士在接受《通信产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国资委成立以来,作为出资人一直十分关注中央企业的不良资产处置问题。李荣融多次在会议上表示,加强央企不良资产管理是有效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的重要任务。

  在新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下,督促中央企业加强不良资产管理,认真组织开展资产损失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工作,促进防范和减少资产损失,是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责任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可或缺的重要措施。

  据悉知情人士透露,此次《中央企业不良资产责任认定和处理工作经验交流会》更是在李荣融亲自提议和力主下召开的。而李荣融对于央企提出的明确要求是:中央企业必须高度重视不良资产的清理和追索工作,要组织必要的工作力量,保持必要的工作机构,按照账销案存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则,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不良资产催收追缴和清理追索的工作力度,建立必要的清理追索激励机制,尽可能减少和挽回资产损失,增加企业经济利益。

  李荣融在此次会议上反复强调,加强不良资产管理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有效手段。中央企业必须在2006年底前完成清产核资、账务核销和转为减值准备基数不良资产的清理工作。对于在规定期限内处理不得力的企业,国资委将统一委托给国有专业资产管理机构进行处理。下一步,国资委将根据企业财务决算中反映出的不良资产处理工作结果,结合企业负责人任期考核工作,作为考核企业负责人任期工作的一项重要财务指标,督促企业做好不良资产清理回收工作。对每笔资产损失都弄清事实、查明原因、认定责任。

  两条新规牢控财务

  如果说以往中央企业开展不良资产的清理工作有些“摸着石头过河”的话,那么此次《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和《中央企业内部控制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在即,将使下一步央企不良资产的清理工作“有章可循”。

  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召开此次《中央企业不良资产责任认定和处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一方面是让各中央企业交流各清理不良资产的经验,更重要的是召集各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和纪委书记对《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和《中央企业内部控制管理暂行办法》初稿进行讨论。

  “中央企业产生大量不良资产,有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企业内控机制和管理体系不完善的原因,也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少数企业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和个别人员以权谋私造成的,而财务管理薄弱,内控制度不健全,是一些企业形成不良资产的重要原因”,李荣融对不良资产形成原因的分析道出了国资委两个新规出台的指向意义。

  目前,虽然国资委已经通过全球招聘的方式为中央企业招聘了22名总会计师,但实际情况是有的企业总会计师根本无法掌控企业的核心财务。由此一来中央企业就必须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控制力,尤其是要加强集团财务的集中管理,尽快建立健全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总部对各级子企业实施资金集中管理和资金使用的预算控制,发挥集团的整体优势,控制经营风险。

  用李荣融的话说,各级子企业的财务部门必须采用总部安装的财务软件;集团公司对下属子企业的掌控必须落到财务上。此外,中央企业加强风险防范意识要对从事高风险投资业务进行严格的控制和规范管理,一律不得违反国家禁令从事股票、外汇、期货等金融及衍生品高风险业务。

  运营商的“除疾”之道

  会议现场,一些熟悉的身影引起了记者的格外关注:中国电信副总经理吴安迪,中国网通副总经理左迅生、财务总监李福申,中国联通副总裁佟吉禄,中国移动副总经理薛涛海、张晨霜,中国铁通总会计师熊建平,中国卫通副总会计师穆浩平,六大运营商的财务掌门人悉数到齐。无独有偶的是,在分组讨论期间上述运营商巨头又共同分在了第五组。虽然讨论的具体内容不得而知,但国资委的如此安排还是有一定的深意在其中。

  央企负责人往往将不良资产成为“顽疾”,一旦处置不好将影响整个企业的发展。就目前的电信央企的不良资产状况而言,专家总结为“是历次邮电分营的产物”。

  而作为电信央企的代表,中国移动的不良资产处置工作无疑走在了前列,其经验也被国资委大力推广。国资委纪委书记黄丹华对此的评价是:中国移动将“不良资产处置率”纳入各子公司年度业绩考核体系中,对达到考核目标的子企业予以适当奖励,从而提高了领导对不良资产清收的重视程度,推动了这项工作的开展。

  记者在会议现场采访中了解到,电信央企财务主管纷纷表示将全面落实中央企业加强不良资产管理各项任务,而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则一方面要深入剖析资产损失的原因,认真查找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还要结合电信产业以及企业自身固有的特点,在企业应收账款管理、实物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基础管理的薄弱环节。按照国资委的明确指示,电信央企将着重加强对应收账款、实物类资产以及投资和资金集中的管理力度。力争做到严格控制所属子企业资金流向,特别是控制对外担保等或有负债风险,规范资金使用审批程序,有效防范经营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中央企业不良资产管理办法

  1.加大不良资产清欠、清理和追索工作力度。中央企业必须高度重视不良资产的清理和追索工作,要组织必要的工作力量,保持必要的工作机构,按照账销案存资产管理有关规则,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不良资产催收追缴和清理回收的工作力度。建立必要的清理追索激励机制,尽可能减少和挽回资产损失。

  2.建立健全资产管理的责任制度。要建立和完善企业不良资产账销案存管理、不良资产日常监管、资产损失日常处理和企业内部控制

  管理等制度,层层落实资产管理的工作责任,构建企业不良资产管理长效机制。清产核资后新发生的资产损失必须严格按规定由企业效益自行消化,不得出现新的潜亏,这是基本工作要求,也是严肃的工作纪律。

  3.建立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要坚持违规必究、过错必追的原则,要建立惩防结合的工作机制,达到既对资产损失责任人进行追究和惩罚。

  4.继续同步开展效能监察。

  中央企业防范和减少不良资产措施

  1.加强财务资金管理,提高集团公司的控制力。尽快建立健全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总部对各级子企业实施资金集中管理和资金使用的预算控制,发挥集团公司的整体优势,控制经营风险。

  2.加强风险防范,提高监控能力。要对从事高风险投资业务进行严格的控制和规范管理,中央企业一律不得违反国家禁令开展高风险业务或超范围经营。要加快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3.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减少决策失误。要进一步加快中央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步伐,加快推进国有独资公司建立健全董事会的试点,同时规范董事会运作,完善决策程序,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决策失误造成的资产损失。

  《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和《中央企业内部控制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在即,为建立中央企业不良资产管理长效机制提供了有利的制度保证。

  “加强不良资产管理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有效手段,清产核资后新发生的资产损失必须严格按规定由企业效益自行消化,不得出现新的潜亏,这是基本工作要求,也是严肃的工作纪律。”——国资委主任李荣融

  典型案例

  存续企业成为中移动赢利资产

  随着中国移动集团主业分批上市而剥离出来的中国移动存续企业,业务范围主要涉及工程、物业、增值业务等。2004年,中国移动完成了最后十省市的上市工作,整个存续企业形成了完整的体系,全国28个省市和中京服务中心共有存续企业29家,截至2004年底,中国移动存续企业总资产额为157.5亿元。

  2002年,为了摸清所属存续企业情况,中国移动委托中兴事务所对当时的十八省存续企业的资产进行了清查并初步认定了相关不良资产,出具了资产报告。此次认定的不良资产主要包括:不良债权性资产、不良实物资产、不良投资、职工宿舍、其他不良资产。不良资产前期彻查工作结束后,中国移动对各省存续企业下发了专门的集中处置不良资产通知书。

  说起中国移动的不良资产经营之道,将不良资产合理分类,按类处置是尤其值得重点提及的。不良资产处置初期,各省存续企业均采取了自行处置方式,但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总体处置进度缓慢。在内部已经无法找到良好的资产处置模式时,中国移动将目光投向了中介公司。

  经过多方评估,最终选定了处置力量雄厚的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合作,而经过多次协商后双方决定采取委托处理的方式进行合作。依照处置资产的类别和实现目标,中国移动当时有7个省与信达签订了资产处置的分协议,共委托资产7.5515亿元,占到所有不良资产的30%左右。

  经过长期的不懈努力,截至2004年末,中国移动存续企业共委托处置资产2.5亿元,回收现金或有效资产8000万元;自行处置不良资产21.8亿元。其中核销不良资产13.9亿元,出售或置换资产1.1亿元,完善处理资产6.8亿元,回收或置换回优质资产6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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