狙击短信骚扰 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涉短信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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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 11:08 通信产业报 | ||||||||||||
徐超 “不良短信”、“垃圾短信”主要包括虚假诈骗广告、网络传销信息、骚扰短信、淫秽色情信息、违法犯罪信息、封建迷信信息等等。可以说,绝大部分手机用户都曾遭遇且正在面对“不良短信”、“垃圾短信”的苦恼,有调查结果显示,85.8%参加调查者曾收到过广告短信。可以想见,虚假短信广告事件不在少数。调查还显示,37.1%的人收到过谣言
许多手机用户呼吁,控制随意发送手机短信息,打击和清除“不良短信”、“垃圾短信”,保障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保障电信运营商的正常经营,已势在必行。 短信骚扰何时休?此前曾有法律专家表示,所谓的短信骚扰并不一定违法,因为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不许运营商给用户发广告短信,而且电信条例出台时还没有短信这项业务,因此也没有关于短信服务方面的要求与规定。但如果手机用户感到运营商发出的短信对自己没有用,甚至影响了手机的正常使用,骚扰到自己的生活,可以通过与运营商协商,要求其停止发送垃圾短信的行为。真的是这样吗? 中国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如果运营商不经同意向用户发送其不愿接收的短信,就属于一种强迫消费,违反了“自愿”的原则。工作人员建议,如果手机用户感到运营商发出的短信骚扰了自己的生活,可以通过与运营商协商的办法,要求其停止发送垃圾短信的行为。 同时,为控制和打击“不良短信”、“垃圾短信”,许多地方的人大代表纷纷献计献策,并提出对策。首先要以政策或立法的形式,明确“不良短信”、“垃圾短信”的概念,区分虚假诈骗、违法犯罪短信息、网络广告短信息、骚扰短信等,按性质不同,分类根治,分类管理。 另外,加大通信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权利和执法责任,明确通信行政管理部门在手机短信管理方面的职责、责任和权限,赋予通信行政管理机关手机短信检查权,对于查实确属发布、传输“不良短信”、“垃圾短信”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电信运营商有权依据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决定,对发送“不良短信”、“垃圾短信”的手机号实施停止该机发送短信功能或停机,直至有权终止与该手机号码持有者之间的电信服务合同。 第三、加大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和执法责任,明确公安机关在手机短信管理方面的职责、责任和权限,对发布虚假诈骗短信、违法犯罪短信、骚扰短信的,依法予以查处,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追究发送者的责任,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电信运营商有权依据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对发送虚假诈骗短信、违法犯罪短信、骚扰短信的手机号实施停止该机发送短信功能或停机,直至有权终止与该手机号码持有者之间的电信服务合同。 目前,已经有部分地区出台了相应规定,如果不断收到网上的骚扰短信,可向110报案。据了解,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以及散布谣言等短信息内容均属于举报范围。 大成律师事务所 李晓峰:《处罚法》即将出台 目前,已经正式进入立法程序的中国首部《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涉及到举报短信内容。在草案中规定,通过信件、电话、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传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骚扰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将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