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灵通维修期使用费该谁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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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8日 09:36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 陈鹏庭) 张先生的小灵通坏了,因春节期间维修点不营业,机器无法及时修理,咨询中国电信,得知本月58元的小灵通套餐使用费却一分钱也不能少收。 2月8日,张先生的UT斯达康小灵通无法正常使用,2月9日至2月15日,多次致电住址附近的UT斯达康小灵通一处维修点却始终无人接听。2月16日,维修点正常上班,张先生带着尚处于保修期内的机器上门检查,维修人员检测后告诉张先生,小灵通主板出现故障,维
“维修点春节放假7天,维修又要7天,小灵通机卡又不能分离使用,相当于半个月机器不能使用,但是电信公司却照收费用。”张先生气愤地告诉记者。 据了解,张先生的小灵通参加了套餐服务,按活动规定,每月固定缴纳30元月租费和28元通信费,记者随后致电上海电信服务热线,对方回复说,参加套餐活动的用户一律不能办理停机业务,因此每月仍旧要收取58元套餐费用。工作人员说,凡是参加各式话费“活动”的机器损坏都不能办理停机,活动规定费用照收,预存话费的小灵通用户也一样,一旦机器不能使用,每月9元的预付费照收。工作人员表示,上述说法都是根据“公司上面的通知” 进行解释的,如果要在这些情况下免除付费,用户可以申请“拆机”———注销自己的小灵通号码。 因质量问题机器不能使用,却还要被电信公司继续收钱,张先生觉得很冤。记者致电UT斯达康上海分公司维修总部,该部陈小姐称,收费归电信部门管,他们也无可奈何,陈小姐强调,位于延安东路1200号4楼的维修总部备货齐全,可以节省张先生机器维修的时间。但记者几次询问,因产品质量问题使用户遭受损失,UT斯达康是否应对用户进行赔偿,陈小姐却始终不愿作正面回答。12315热线建议: 如果因为手机质量问题、维修延误等原因造成用户话费损失,厂商、维修商应该补偿消费者损失。电信的收费规定是显失公平,侵犯用户合法权益,消费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