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消息两个多月来在新闻媒体上炒作得沸沸扬扬的关于“核酸保健品对人体健康是否有作用”的问题,今日权威机构终于做出定论。卫生部在2001年第一次健康相关产品监督抽检情况的通报会上宣布:卫生部于1997年审批通过了第一个含核酸的保健食品,目前,共有10种含核酸的保健食品获得保健食品证书。卫生部批准的含核酸的保健食品是经过严格审查的,符合有关审批的规定。迄今为止,尚无充足的科学证据否定其安全性和功效作用。
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还介绍了目前10种核酸产品的审批情况:在产品原料,10种产品的组方都是复配的,组成原料除核酸外,还有其它一种或数种原料,如绿豆、赤豆、豇豆、黑豆、土豆粉、叶酸、油菜花粉、维生素C等。复配产品所具有的功能是配方中各种原料共同作用的结果,也就是说批准的功能是针对产品而言的,而非特指产品中某一原料。
批准的功能分别是:7种是调节血脂功能,1种是免疫调节和抗疲劳功能,1种是改善记忆和延缓衰老功能。
有关核酸的摄入量问题是:按照批准的说明书,摄入的核酸量为每人每天0.6-1.2克。有文献报道,人体每天新陈代谢的核酸是2-2.5克范围内,并且建议成人每天补充外源性核酸不超过2克。
产品说明书方面:考虑到核酸的代谢物可能会对高尿酸倾向人群产生影响,因此在批准的说明书中均加入不适宜人群为痛风病患者的字样。
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还回答了记者关于核酸风波提出的问题:2000年12月,卫生部收到消费者的举报信,反映珍奥核酸违法夸大宣传的情况。根据消费者举报线索,在卫生部组织的保健食品夸大宣传专项检查中,发现珍奥核酸产品也属于存在夸大宣传的产品之一。卫生部批准该产品功能为免疫调节,但在宣传手册上宣称“增强基因自主修复能力等”显然属于夸大宣传。有关专家也指出,市场上的核酸类保健品普遍存在夸大宣传问题。但至今,在卫生部各级机构的检查中,尚未发现产品质量问题。
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还强调,目前,卫生部正加大保健食品夸大宣传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消费者应正确认识保健品的作用,不可将保健食品当作药品,以免延误病情。
大连珍奥公司董事长陈玉松表示,要严格按照国家卫生部的要求,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努力做好广告宣传工作。并拿出了切实的整改措施,大连珍奥公司承诺在近期内,将按卫生部的要求完成全国的整改工作。(中华工商时报莫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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