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器官移植呼唤脑死亡法 只因供体器官来源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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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7月08日 09:4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天津七月七日电(记者孙志民) 中国卫生部副部长、著名肝移植专家黄洁夫在此间召开的第三届国际临床肝脏移植学术研讨会上呼吁,由于法律滞后而造成的供体器官来源缺乏,严重阻碍了中国器官移植事业的发展,确立“脑死亡法”已迫在眉睫。 黄洁夫认为,目前中国的肝移植在技术上已经逐步成熟,形成了包括天津一中心医院、中山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等在内的五个肝移植中心,共完成肝移植手术四百多例。制约发展
国际医学界认为,脑组织或脑细胞全部死亡,是判定人死亡的科学标准。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已通过“脑死亡法”。而中国一直沿用传统的死亡标准是心脏停止跳动,从而导致供体器官因缺血而质量下降,失去了器官移植的最佳时机。 黄洁夫认为,确立“脑死亡法”,可以使人们更加科学地对待死亡,极大地改善供体器官的质量,使成千上万的病人及时得到有效的器官移植而重获新生。这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的重要标志。(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