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记者采访权受法律保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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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29日 10:14 北京晨报 | ||
据新华社电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27日表示,人民法院将坚决依法惩罚那些侵害新闻机构和新闻记者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法律手段保护新闻单位和新闻记者的采访权和舆论监督权。 肖扬在与中央主要新闻单位负责人座谈时说,新闻媒体作为反映人民群众意志和呼声的管道和窗口,在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过程中,可以发挥巨大的威力和重要的影响力。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