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袁祖君报道 手机“三包”规定从今天起将全面施行,同时,朝阳工商分局在本市首推针对手机销售商的“违规记分制”,对违反三包规定的销售商将进行罚分记账。
违规记分制为手机经销商列出了容易出现的13类违法违章行为,企业如违反某条规定就要被罚分,累积超过8分,工商部门将在商店门口高挂“黄牌”;累积超过10分,责令企业整顿并视情况取消经营资格。
据介绍,这“13条”包括店堂不公示“三包”内容、不公布投诉电话、不主动开发票和“三包”凭证、设套骗取用户的发票、不履行“三包”义务、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
手机“三包”规定的主要内容是:购买的手机有质量问题,消费者凭发票和“三包”凭证要求经销商在7天内包退、15天内包换、1年内包修。
北京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提醒消费者,今后一定要保存相应凭证。消费者在购买时要向零售商要两样票据,一是发票,上面必须注明机身号及电池出厂序号、产品商标及型号。二是加盖销售者印章的“三包”凭证,包括手机及销售者和购买者的相关资料,特别是维修记录。因为一旦手机出现性能故障后,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凭维修记录销售者应免费为消费者换一台同样的手机。
根据规定,如果手机出现性能故障,消费者自购买之日起7天内可无条件退货、换货或修理,15日内可以换货或修理,1年内手机主机和充电器免费保修,电池和耳机的有效期分别为6个月、3个月。如果赶上“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可顺延一天。
此外,手机出现质量问题后,应选择有资质认定的维修点维修,并索取维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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