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自由进入的市场里,垄断是不可能发生的。而这正是目前中国反垄断面临的问题
微软获得了解放。当年气势汹汹地要分拆微软的美国联邦政府,在经过半年多的迟疑之后终于宣布,放弃这一诉讼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一向以捍卫自由市场为己任的芝加哥学派当代掌门人加里.贝克,在他写的几篇评论美国政府诉微软垄断案的专栏文章中,却犯了一些知识上的错误。
政府反垄断,一般会提出两类理由:要么是说要维护消费者的利益,而竞争者越多,消费者的选择范围越大,垄断减少了消费者的选择范围,所以要反垄断;要么是说要维护竞争本身,就是说要维护跟强者竞争的企业的利益,不能让这些竞争者被挤垮。一般而言,美国政府一般都诉诸第一个理由,而欧盟的反垄断都诉诸第二个理由。贝克的看法是,第一种理由是正确的,第二种理由是错误的。于是,贝克成了一个半吊子的自由市场经济学家。
贝克之所以犯这种错误,是因为他所使用的主流经济学的分析框架有问题。在主流经济学中,人们假定存在着一个完全竞争状态,不幸的是,随着时间推移,有些企业会逐渐地做大,或者通过兼并收购,或者是通过自身实力消灭竞争对手。总之,竞争状态会自然地导致垄断状态,除非政府出面强行干预阻止这一过程,否则,消费者必将成为垄断者砧板上的鱼肉。这些贪得无厌的大企业在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后,必然会靠垄断价格来获取超额利润,从而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然而,这一命题从来没有得到过任何经验的证明。首先,没有任何人知道,完全竞争状态是个什么东西,存在于什么地方、什么时间?在我看来,在现实世界上,从来没有、也永远不会有完全竞争状态,所有的竞争都是不完全,正是因为不完全,所以才有竞争,才有胜者败者;如果市场是完备的,市场处在均衡状态,就不需要竞争,每家企业都有同样多的饭吃;哈,你能想象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吗?其次,企业做大或者获得垄断地位,必然会损害消费者利益,在现实中也无法得到证实。所有的行业,在出现了超级大企业或寡头瓜分市场之后,其产品的价格,不是上升了,而是下降了,消费者不是受到了损害,反而从中受益匪浅。中国的消费者也可以体验到这一点,所有向几家大厂商集中的行业,产品价格都在下跌。
企业是否有利于消费者,判断这一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企业是大是小,不在于其市场份额有多大,而在于潜在的竞争者是否可以自由进入,进入是否有人为的法律和政策壁垒。没有人可以断定,多大的规模是一家企业“恰当的”规模;没有任何理论模型可以帮助我们确定,在一个市场上,是一千家企业展开竞争更有利于消费者,还是两家企业竞争有利于消费者;面对这些问题,政府也没有能力作出判断。欧美政府启动反垄断诉讼的标准在经常变换,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政府反垄断的判断标准完全是任意的或者是政治性的,没有任何经济学上的理性可言。
自由进入才是约束垄断者的最重要的武器,其锐利程度是政府的反垄断律师所无法想象的。只要潜在的企业家可以自由进入,那么,就不可能存在垄断。因为垄断者假如真的敢去获取垄断利润,那就等于大声告诉世界上所有人,我这里是一座大金矿,你们赶紧来我这里挖宝吧;没有哪个企业家会傻到这种程度。
在市场上,自由进入相当于核威慑:它使所有确实有机会抬高价格的企业,都不敢轻举妄动。而假如市场上真的出现了垄断者,我们可以说市场犯了个错误,但这时仍然不需要政府介入,因为市场本身内在的修复机制将开始启动:新的企业家出场了,他敏锐地感觉到机会出现了:市场中的错误,就是他赚钱的好机会。别人的错误,就是我的利润。一个不完备的市场,才是一个有活力的市场。
在一个不存在进入壁垒的市场上,垄断是不可能出现的,即使出现这种错误,也立刻会被其他企业家修正。如果说,一个企业的垄断地位竟然能够长期维持的话,那可决不是市场失灵,而是政府的失灵;因为,假如这个世界上确实存在垄断的话,那么,惟一的垄断就是政府赋予的垄断,就是政府通过法律、法规、政策和行政命令,人为地在某些行业设置进入壁垒,从而把普遍的经营权利,变为某些企业、某些利益集团独享的特许权(政府刻意制造“租金”)。因此,中国的问题,并不是反垄断,而是取消进入壁垒,实现充分的企业进入自由。在这之前谈反垄断,完全是与风车大战。(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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