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一总监涉挪微软助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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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7日 07:50 京华时报 | ||||||||||||
庭审中向法官辩称自己有权支配 本报讯 (记者 孙思娅) 昨天上午,涉嫌挪用249万资金的联想北京有限公司消费市场部市场营销总监徐刚在海淀法院受审。 上午9时,法庭审理正式开始。在旁听席上5位亲属的注视下,面无表情的徐刚被法
检察机关指控徐刚于2002年12月利用职务之便,未经公司批准,擅自将微软中国有限公司用于支持联想北京有限公司暑期促销活动的人民币249万元转入北京新格高广告设计有限公司的账户上,后又向北京新格高公司指示,将其中213万元经北京电通广告公司转给自己的朋友郭强进行经营活动,且至今未还。2004年1月5日,徐刚被公安机关抓获。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徐刚构成挪用资金罪。 检察官出示了大量的证人证言,联想公司、新格高公司和电通公司职员的证言证实微软公司的钱款没有入联想公司的账户,而是直接转入了新格高公司,尔后又转入了电通公司。在证据面前,徐刚并没有认罪,他告诉法官,他在公司主要负责媒介宣传,包括电视、报纸媒体,由他掌握的宣传资金最多时可达1亿元。他转给朋友郭强的促销款是用做广告费用,他作为市场营销总监有权利这样做,是无须经过公司批准的。既然资金并没有用于经营活动,而是用于广告费用,那么他只是职权范围内的行为而不是挪用公款。 本案并未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