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 王小星
最近,网民间交易纠纷频出,卖主有的临事反悔、有的携款隐身,网站、网民都觉得挺冤,损失责任该由谁承担。
网上拍卖频生纠纷
8月10日,一网民因未获得以116元在易趣网上竞拍到的二手“帕萨特”轿车,把上海最大的汽车销售商告上法庭。网民认为,既然网站发出确认函,就应视为买卖成交,出卖人则以这是“技术性错误导致的误会”而拒绝履约。
同一天,也是通过易趣网竞拍到手机的北京网民也遭遇“网拍”挫折。长沙公安部门通知他,对方其实是骗取他的货款。
类似的事件还有很多,而7月20日到8月1日十多天的时间里,在某拍卖网BBS上发布的受骗帖子就有30多个。
法律仍处真空状态
据国内最大拍卖网站易趣网公布的数据显示,其注册用户已达到300万,累计拍卖物品200万件,平均每30秒就有一笔买卖成交。和网上交易行一起增多的还有纠纷。
多数业内人士的看法是:法律真空造成是非难断,责任自然不能全部推卸在网站身上。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一名工作人员的看法是,目前我国对包括网上拍卖在内的各类电子商务还没有直接的法律条文,因此相关纠纷难断。
网站应对拍卖负责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说,网上拍卖应适用拍卖法,竞拍人与出卖人之间没有直接法律关系,而提供平台的网站则应被视为拍卖行承担责任。所以,如果网站不具备拍卖主体资格或没按程序拍卖,以及拍卖禁止性标的物,其拍卖行为是无效法律行为,卖主的反悔行为亦不构成违约,但由此给买主造成的损失应由网站承担。
而对于网民间通过网站进行的一般买卖,律师认为,卖主的“开价”就应该视为意思真实的要约,一旦反悔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网站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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