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散布虚假消息 扰乱秩序必受惩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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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 13:04 新闻晚报 | ||
编者按如今互联网已成为生活工作的一部分,坐在电脑屏幕前,有些人抱着侥幸心理,觉得反正见不着面,“瞎讲讲没关系”。于是,网站上便出现了散布虚假、恐怖信息等“极端”帖子,孰不知自己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 警方正告本市各级公安机关对在互联网上散布虚假、恐怖信息,或以其他方法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将按照《刑法》、《治安处罚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 晚报讯 今年以来,本市公安机关侦破多起在互联网上通过发贴、跟帖、电子邮件等方式散布虚假、恐怖信息,或以其他方法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案件,涉案人员均受到法律惩处。 2月,互联网多个网站上出现了攻击政府机关的图片发帖,此帖引发警方高度重视。经查证,网民朱某为泄私愤,利用自己拍摄的照片和网上下载的图片,采用恶意拼接、剪辑的方法捏造了上述图片并在互联网上广为发布,误导网民。朱某的行为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警方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4月,网民高某在互联网某论坛发表言论,扬言要对政府机关实施自杀式爆炸,此言论在网上引起强烈反响,警方接报后立即展开侦查工作。经查,高某自今年3月起,多次在互联网上散布扰乱公共秩序的虚假信息,4月29日,其在某网站论坛涉及“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的讨论中,编造、传播爆炸威胁恐怖信息,引发公众恐慌。日前,高某已被检察机关以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依法批准逮捕。 5月,网民范某出于对其所在公司行业规定的不满,在互联网某论坛中发表言论,煽动该行业员工罢工。经警方调查,范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警方对其处以行政警告并处500元罚款。 不少网民在上网发表言论的过程中存在着“互联网本来就是瞎讲讲的,又不当真”或者“恶搞在互联网上很流行,不算什么的”等错误想法。不少人在发表言论时,往往自制力不强,仅以能否引发轰动效应为其判断标准。 作者:□记者 陆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