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女友开博客网上讨情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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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 06:40 京华时报 | ||
![]() 追债博客事件成为网友关注热点。本报记者 张斌 摄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科技图片 本报记者 田乾峰 罗成(男,化名),24岁,新浪员工;王飞(女,化名),32岁,广东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他们热恋后又分手。2006年4月,王飞在新浪网开“追债博客”,并公布了他们热恋时的情书等。 该事件引起网友广泛关注,“追债博客”成为网络热门话题。而被追债人因隐私被曝光,受到了来自网络和现实生活的双重压力。 “追债博客”向旧情人索债 2006年4月28日,王飞在新浪网上开通一个“追债博客”,公告栏写着:“向罗成追债。在追债的道路永不言放弃。知恩图报,欠债还钱。摆的是事实,讲的是道理。”并在开篇写道:“告罗成:欠债还钱才是硬道理。”(编者注:博客原文中用的是真名,“罗成”是编者为其化名) 在随后的博客文章中,王飞说,罗成曾花了她2万元钱,现在她让他还一半给她,或写个欠条。王飞在另一博客文章里写道:“我有全套证据可以向你的领导和同事展示你是如何在感情上欺骗了我,你在金钱上曾经获得过我的帮助。知恩图报我不指望,但欠债还钱,是必须的。” 王飞同时将两人恋爱时的情书、私人文章等粘贴到博客上,并从网友处获知罗成读大学时有“劣迹”后,也将其发到博客上。 5月19日,自称是罗成女友的“青莲儿”在新浪网开通博客“情债追不得”。青莲儿在网上发视频反驳王飞的说法,认为王飞是不想让罗成过得好,劝王飞“冷静点儿”。 青莲儿的视频在“青娱乐”网站发表后,王飞立刻给青娱乐打电话,也要求发视频,称自己有更多证据证明罗成的行为。当天,青娱乐网页上将此事做成专题,引发网友更多争议和关注。 “追债女”称为情所伤 王飞昨天跟记者说,她没想到事情会闹得很大。她开“追债博客”时,就是想让罗成周围的朋友知道,让朋友劝他还钱,没有别的目的。 王飞说她跟罗成通过网络认识并从2004年6月开始谈恋爱,两人相处期间,王飞带罗成见了父母。当时她的老公在国外,她准备 离婚后跟罗成结婚。王飞说其间她帮罗成找工作并负责他的日常开销。2005年2月份,她发现罗成同时跟其他女孩交往过密,后来两人分手。 王飞说这段感情对她伤害很大,她几乎想到死,一个月没有上班,也不跟外界的人交往。她说,现在她已经准备辞职,离开伤心地,到国外去。 对于讨债,她说她得知罗成到新浪工作有了一定经济能力,才要求罗成还她的钱,但罗成一直不还。 而罗成认为,这不是钱的问题,是王飞想毁他。 被追债者受到现实压力 王飞的追债博客从公开之初就引起网友广泛关注,网友纷纷留言要求罗成还钱,“作为男人要敢做敢当”。讨债博客的点击很快突破两万人次,网友开始声讨罗成的行为。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罗成遭到网友一片唾骂声。 罗成在青娱乐网站上说,没想到那些经历会被公布,而且很多描述与事实有非常大的出入,“对我的名誉,造成了难以弥补的伤害……” 事件发展中,罗成也遭受到了现实的压力。一位王姓网友告诉记者,罗成的事公司内部已知道,同事对他变得冷淡,领导也有些反感。5月22日,记者向罗成求证此事。罗成语气平淡,他说现在公司的领导不愿意他接受媒体采访,也不愿意对此事多发表看法。对王飞所说欠款一事,他说那些钱都是平时买东西、一起吃饭花的钱,他已经还给王飞,不过他手头没证据。 -律师观点 “追债博客”侵犯隐私权 盛帮律师集团于国富律师认为,只要一个人的言行造成对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或使其正常生活受到不良影响,都可以理解为侵犯名誉权。博客跟私人日记不一样,能被很多人看到,因此王飞的行为可以界定为侵犯隐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