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合谋盗取QQ用户账号 牟利7万元终被逮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 09:13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郑恺万红金实习生严建红)“真倒霉,我的QQ账号被人盗了,好友全丢了。”不少使用过QQ的网民都有过账号被盗的经历。 近日,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新成立的侦查监督科,受理了这样一宗盗窃QQ账号牟利的案件。曾在某技术公司任职的郑明(化名)与网络黑客林天(化名)合谋盗窃了大量QQ账号出卖转让,共牟利7万余元。 据了解,盗窃QQ账号等牟利的现象在网络上屡见不鲜,严重影响了网络安全。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对盗窃QQ账号行为的认定尚属空白。南山区人民检察院经请示上级检察机关和通过多方研究认证,逮捕了两名疑犯,成为深圳QQ账号被盗第一案例。 | |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