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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家企业签《自律公约》编“流氓软件”犯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 15:03 科学时报

  本报讯 近日来,一些干扰用户的软件在电脑用户中激起了公愤:运行某个软件后,烦人的广告也随之而来,即使关闭这个窗口,但过不了多久,它还会“蹦”出来继续骚扰大家。这种嵌入广告程序的软件与间谍软件、恶意共享软件、浏览器插件等不良程序,一起被专家们痛斥为“流氓软件”。

  据介绍,这些“流氓软件”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某些下载软件属于广告软件的
范畴,但是除了正常的下载功能之外,它还监控用户的上网行为,强制弹出广告;间谍软件表面上提供一些实用功能,但会在后台收集用户的私人信息,提供给广告商借以获取商业利益;而恶意共享软件则会利用用户使用习惯上的漏洞,以锁定用户信息、加密用户文件等方式强迫用户进行注册。更有甚者,某些“流氓软件”采用了病毒编写方式,逃避用户卸载。

  北京市网络行业协会秘书长王铁安表示,网络行业协会作为协调单位,将充分协调国家主管机关严格管理此类不良程序;而从行业协会本身的职能出发,首先要求包括16家网站和软件企业在内的协会成员自律,同时呼吁其它网站和软件企业及制作者也积极加入此次《自律公约》的行列。

  为了封杀“流氓软件”,国内16家知名网站和软件企业近日一致同意制定《软件产品行为安全自律公约》。瑞星、江民等反病毒公司认为,尊重用户的安全和权益应该是软件作者和软件企业最基本的行为准则。他们呼吁软件企业遵守软件编写规范,网站阻止不规范软件产品的发布和传播。

  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主任张健表示,对侵入用户计算机、破坏计算机功能的行为,我国刑法已有明确规定,“流氓软件”的编写和发布可能会触犯法律。他说,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在检测杀毒软件产品时,已经加入了检测间谍软件、广告程序等项目。

  (计红梅 刘英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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