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杀害女网友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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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2日 08:16 北京青年报 | ||||||||||||
北京青年报: 梁晓亮 杨兴国 新华社武汉5月21日电 武汉某高校男生刘国勇为勒索财物,竟将一位女大学生网友绑架杀害。日前,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绑架罪判处刘国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主诉检察官付建中介绍,现年23岁的刘国勇在武汉一所高校就读。去年4月,刘国勇以网名“无泪之城”,开始频频上网聊天。他与网名叫“李诗诗”的女大学生熊某在网上认识后,两人聊得很投机,相约见面。熊某被刘国勇所吸引,对刘产生了爱慕之心。 看到身边的一些家庭条件好的同学手机经常换,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应有尽有,想到自己因家庭窘境而常为学费发愁,刘国勇开始沉闷起来。见了几次面后,刘国勇得知熊某的母亲是财会人员,认为她家一定很有钱,便产生了绑架勒索的念头。 同年10月19日,刘国勇约熊某在一家网吧见面后,谎称要带她到湖北潜江找同学借钱,熊某答应随行。当晚,在潜江市泽口镇汉南进水闸旁河道,刘国勇突然从身后将毫无戒备的熊某勒昏后抛入河水中。随后,他劫取了熊某随身挎包里的手机、银行卡、钥匙等物。次日返汉后,刘国勇就开始用熊某的手机向其父母开价40万元“赎金”,并威胁“不准报警”。 警方接到报案后,10月24日晚,将正在宿舍里向熊某家人发短信讨价还价勒索钱财的刘国勇抓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