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签名法明日起实施 签名具有法律效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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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 10:24 天津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3月30日电 (记者冯晓芳) 将于4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是我国信息化领域的第一部法律。这部法律为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同时也为电子认证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为我国电子商务安全认证体系和网络信任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电子签名将与传统的手写签名和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这一法律,将大大促进和规范我国电子交易的发展。
信息产业部有关负责人30日说,近些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应用得到了迅猛发展,促进了商务和政务活动的展开。但与此同时,传统商务和政务环境下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的发展也遇到了法律障碍。电子签名法通过确立电子签名法律效力、规范电子签名行为、维护有关各方合法权益,在法律制度上保障了电子交易安全,是我国信息化立法的一个突破。 这位负责人强调,第三方电子认证是保障电子签名符合合法、有效条件的重要手段。信息产业部发布的《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是电子签名法重要配套规章之一。随着电子签名的广泛应用和电子认证服务业的发展,还会陆续制定一系列相关的配套管理办法和标准规范,逐步形成完整的电子认证服务业法规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