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签名有法可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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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3日 13:28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段郴群) 标志着我国首部“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法律”以及配套法规《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4月1日起同时正式实施,政府、企业和市民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采取电子签名将必须遵守该法,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在昨日举行的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新品发布会上,广东省信息产业厅的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随着法律法规的实施,被称为“网络身份证”的电子签名有了法律依据了。而据了解,广东省在2003年在全国率先实施了类似的相关管理条例———《广东省电子交易条例》,同时,为了配合该条例的实施,先后
据广东省信息产业厅介绍,电子签名也称作“数字签名”,是指用符号及代码组成电子密码进行“签名”来代替书写签名或印章,用于鉴定签名人的身份以及对一项数据电文内容信息的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