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嫦娥一号”月球探测卫星播放曲目评选办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 14:40 新浪科技 | ||
一、总则 我国将于2007年发射“嫦娥一号”月球探测卫星,这是我国第一次探访另一个星球的历史创举。为了歌颂我们伟大的祖国,振奋民族精神,弘扬中华传统文化,让全国人民都能够参与这项伟大的工程,国防科工委决定在嫦娥一号卫星成功到达38万公里以远的绕月轨道以后,播放一组由全国人民选出的曲目。为此,国防科工委月球探测工程中心组织开展本 二、投票人资格 所有关心嫦娥工程的中国公民、海外华人和港、澳、台同胞均可参加本次活动,依据本办法向国防科工委月球探测工程中心提交选票。 三、评选标准 在现有的曲目、戏曲、器乐等曲目中选取符合以下标准的曲目。 1. 展示中华民族积极奋进的民族精神,歌颂在党的领导下,社会主义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 2. 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展现中华56个民族的优美文化; 3. 应包含具有港、澳、台独特地域特色的曲目,体现出期盼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愿望; 4. 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和有任何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善良风俗的内容。 四、投票规则 1.国防科工委月球探测工程中心推荐的150余首曲目和选票将刊登在2006年7月17日出版的第29期《中国电视报》上,并在“中国探月”网站上开设曲目评选专栏,投票人可以通过邮寄选票或通过网络进行投票,不接受投票人上门投票。选票可以从报纸上剪切和复印或从网上下载,无论通过何种方式,每人限投一张选票。邮寄选票请在信封背面标注“中国探月”字样; 2. 投票人可以在建议曲目中选择,也可以另行推荐,推荐的曲目不超过20首,但所有推选的曲目总数不得超过50首,超过50首的视作废票; 3. 投票人应真实、完整地填写选票上要求的个人信息,否则视为废票,活动主办单位有权对要求的个人信息进行核实。 五、入选曲目评选办法 本活动由国防科工委发起,将成立“嫦娥一号”卫星播放曲目评选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国防科工委、 中央电视台、中国音乐家协会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专家从全国推选出的50首曲目中评选出30首曲目,经征求作者本人同意,作为最终评选结果。入选曲目将在2006年10月以适当形式对外公布。六、投票奖励 为鼓励全国人民、海外华人和港、澳、台同胞积极参与曲目评选活动,对与最终评选出的30首曲目最接近的1000张选票的投票人进行奖励,每人将获得一套入选曲目专辑CD,其中前100名还将获得一枚纯银质嫦娥工程纪念胸徽,再从这前100名投票人中抽出1名免费现场参观“嫦娥一号”卫星发射。被抽中参观发射的投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转让参观的名额。 七、曲目评选活动截止时间和投票地址 1. 投票自发布之日开始,2006年8月9日截止,以收到选票的邮戳时间为准。 2. 选票邮递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月球探测工程中心 邮政编码:100037 3. 投票网站:国防科工委网站(www.costind.gov.cn)“中国探月”子站。 八、附则 国防科工委月球探测工程中心对本办法保留最终解释权。与本次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主办单位进一步制定规则并进行解释。 国防科工委月球探测工程中心 二○○六年七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