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保护站:上海未批准任何饭店卖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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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 10:01 东方早报 | |
早报记者 余梦 “非典以后,主管部门没有批准一家饭店经营蛇。”昨天,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站有关负责人说。 据悉,根据群众举报,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站近日检查了一些大型餐饮连锁店和大 据悉,非法销售蛇、青蛙等保护动物的行为屡禁不止。“站里平均每周接到举报约3起。”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站的工作人员说。以8月17日的一次执法行动为例,执法人员在松江火车站截获一批“鲜货”:230公斤、约480多条蛇,经过多方专家仔细鉴定,该批货物为王锦蛇,俗称大王蛇,在上海也有分布,是上海的重点保护动物之一。 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站有关工作人员说:“在‘非典’以前,上海是允许适当利用蛇的,‘非典’时停止了,‘非典’后,主管部门就再没有批准任何一家饭店经营蛇。” 而且,蛇、青蛙、蟾蜍并不在“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养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中,这三种动物被列入中国“国家三有(有益、有经济价值、有科研价值)物种名录”,上海也将这三类动物列入“市重点保护动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