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花巨资解“湖怪”之谜有劳民伤财之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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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 09:03 法制晚报 | ||||||||||||
最近,一则新疆喀纳斯湖发现“湖怪”的新闻吸引了众多读者的眼球。据报道,6月7日、8日,在连续不到17小时的时间之内,游客两次发现“湖怪”的踪影,并拍下“湖怪”在湖面游动的画面。为揭开“湖怪”之谜,一项耗资150万元的新疆喀纳斯“湖怪”探秘活动将于7月进行。 对于这项“探秘”活动,笔者在关注的同时,也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这个“
因为,前不久,某省组织了一次两个不满10岁的男孩和女孩横渡琼州海峡的“壮举”,虽然两个孩子顶着烈日海风,抗着大浪暗流,躲着海蜇水母,忍着饥饿疲惫,征服了那20多公里宽的琼州海峡,创造了新的“吉尼斯”世界纪录,但却因让两个不满10岁的孩子去冒如此风险之举究竟有何意义而遭到社会的诸多质疑,与此同时,这项活动还因违反相关规定而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 “揭秘”、创造新的“吉尼斯”世界纪录,一直以来就是一些组织和个人期望实现的事情。新疆喀纳斯湖发现“湖怪”的消息,无疑使喀纳斯湖成为社会新的“热点”和“关注点”,想以揭开“湖怪”之谜,再造新的“吉尼斯”世界纪录的机构和个人恐怕也大有人在。不过笔者以为,揭开“湖怪”之谜究竟有何价值?值得我们探讨。也就是说,“揭秘”是为了科学研究,还是为了开发旅游资源?是为了单纯证明湖中有“怪”没“怪”?还是想以此搞出个“水落石出”,以求平息社会的各种猜测? 其实,世界需要“揭秘”的东西太多,以我们人类目前所具有的手段,也没有能力去揭开世界诸多的秘密。笔者以为,在我们经济尚不发达、人民更需要提高生活水平的时候,完全没有必要去搞这种“噱头”,也完全没有必要非要就新疆喀纳斯湖是否存在“湖怪”搞个“水落石出”。因为,一些自然现象神秘一些,反而会更加让人感到具有吸引力和神秘感,一旦捅破这层“窗户纸”,或许其神秘的价值就要大为贬值,也会使众多的游客失去兴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