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明确电子烟属于新型烟草,并明确了更严格的电子烟市场准入制度。将于5月1号实行的《电子烟管理办法》要求,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中小学、幼儿园等学校周边不得设置电子烟产品销售网点。
证券时报网 | 2022-03-23 09:30:00 0
电子烟口味将进一步受限: 国标二次征求意见稿称不应呈现烟草外的其他风味
界面新闻 | 2022-03-11 17:34:00 0
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开征求对《电子烟》国家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
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 | 2022-03-11 16:05:36 0
四部门:即日起至4月底开展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活动专项整治工作
公安部网站 | 2022-02-22 09:04:00 0
财联社 | 2022-02-18 13:09:56 0
媒体滚动 | 2021-12-15 05:52:49 0